建筑工地因工亡事故的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06:31:12 424 人看过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事故调查组

3、现场勘察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当代的社会,建筑工地上如果存在了工作性的伤害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是需要对此进行赔付的,比如说有丧葬补助金,还有就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如果说是私底下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是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n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n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筑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原因及预防控制
    当前,在建筑施工生产中,民工的伤亡事故高发现象已引起有关安全管理部门的重视,也给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1民工伤亡事故高发得的原因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有75%是发生在民工身上。我们带着这个课题,调查了十几个施工企业,发现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部分企业在机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片面追求企业效益,弱化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原有的安全管理机构缩小了,有的甚至被并掉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放松了对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2)企业忽视了对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少施工企业为了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缺乏劳力时,临时雇来一批民工,未经任何安全教育和培训就分配到施工现场,干最重、最脏、最累、最险的活。这些民工素质差,稳定性差,且被频繁地更换工种
    2023-06-06
    323人看过
  • 建筑工地伤亡事故责任归属的法律解释
    关于工地出了事故谁负责的问题,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建筑工地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的员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百分之三十,配偶为百分之四十每个月。具体赔偿金额由伤亡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可以依法得到相应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
    2023-07-03
    227人看过
  •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
    2023-06-17
    433人看过
  • 建筑工地伤亡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工地出了事故谁负责的问题,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工地发生事故中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工地出了事故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负责。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二、工地上发生事故包工头要负责吗
    2023-06-19
    128人看过
  • 建筑工地农民工出事故,获工亡补贴40万元
    杨某是长沙某建筑工地农民工。2011年6月19日,他受项目部委托骑电动车到工地对面五金店采购小型工具,被一辆小客车撞倒在地,在医院救治的第二天,因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后经交警部门鉴定,肇事司机和杨某应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杨某所在建筑施工企业于2010年12月以建筑项目为单位,统一为务工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经核查,杨某确系该建筑项目招用务工人员,且是因工作原因外出被撞身亡,认定为因工死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共支付一次性工亡待遇397420元,其中:丧葬补助费1524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建筑项目统一参保,务工者不记名享待遇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集中了全国近三成农民工。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表明,建筑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仅次于煤矿,排在各行业第二位。2010年8月,长沙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建筑行业以工伤保险为主、商业保险
    2023-06-09
    390人看过
  • 建筑工地死人怎样处罚
    工地死亡事故处罚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这样的一种行政罚款,它主要是针对工厂环境问题,可能会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建筑领域是安全事故多发领域,施工企业遇到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伤残、死亡后果的事故后,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上访、停工等群体性事件,会严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这类纠纷一般通过三种渠道解决,一是较为常见的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解决,二是法院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三是劳动部门工伤认定仲裁。一、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建筑事故大多发生在施工期间,因此从劳动法意义上讲,也属于工伤范畴,如果双方具有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在建筑领域一般是指工程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工伤程序来要求单位赔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一)工伤的范围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2023-04-07
    57人看过
  • 建筑工人的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如果工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未被认定为自己的责任,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分摊工伤保险;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四种含义:①"“在上班途中”包括正常工作和加班(2)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可以由驾驶或乘坐机动车的事故造成,也可以由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3)此类事故的范围包括道路、城市街道、,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小巷和其他场所(4)事实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雇员因机动车事故受伤,“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根据规定,交通事故可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只能由第三人造成。事实上,交通事故是单方面的,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完全是自己造成的,根本不涉及他人突发疾病是否是工作时
    2023-05-02
    356人看过
  •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特殊事故的预防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我们系统分析施工全过程中各工作、各岗位、各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落实预防措施,如桩基础工程,主体、装饰工程,小区道路等配套工程。常规安全措施包括脚手架安全网,支护围护,安全用电的三相五线制和漏电保护器,垂直运输井字架、施工电梯和塔吊的安全措施等等,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有相应的规范标准,有标准化的安全系列产品,工地有操作规程,也编写了各种安全读本,印刷了各种安全挂图。但工地还有一些不易引起人们重视的特殊事故,还有一些安全死角、安全隐患。本文试着讨论这类问题,以其引起人们的重视。工地事故屡禁不绝,当常规事故被大幅度降下来后,这些特殊类事故就上升为主要矛盾,成为关键控制点。1.围墙倒塌2001年10月31日,浙江宁波某市政工地下水道施工,在靠近旁边一工厂围墙只一米处开沟,但没有采取任何防止围墙倒塌的措施。至中午已挖出1米多深的沟170多米长,下午1点
    2023-06-06
    58人看过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怎么处理?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首先是需要进行民事方面的赔偿,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状况之下,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高空抛物坠物可以通过起诉对方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高空抛物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故意高空抛物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
    2024-01-22
    444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协议怎样签订?
    一、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协议怎样签订?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协议需要在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然后真实意思表示来进行签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二、建筑工地因工亡事故的处理是怎样的?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2、组织事故调查组3、现场勘察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中华
    2024-01-10
    5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划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含义是什么?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工程安全事故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划分?根据应急预案的界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3-02-19
    72人看过
  • 建筑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建筑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
    2023-06-11
    441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中是谁管建筑工地的坠物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的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施工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哪些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以下措施:1、建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2、高墩、桥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3-08-12
    257人看过
  • 建筑施工事故的程序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二)事故现场处理: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
    2023-02-2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工地出现死亡事故的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1
      本律师擅长处理此类案件,本律师建议:你们可以委托律师维权,最大程度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最好带上涉案的相关材料与律师当面详谈。可联系本律师维权,请来电详谈。
    • 建筑工地36人伤亡是什么样的事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
      您说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
    • 建筑工人因故身亡,工人在工地因工死亡赔偿如何定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
      这属于工亡,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 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最后死亡怎样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工地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要固定证据,积极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要去处理工伤死亡事宜,建筑工地死亡8人怎么处理赔偿金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