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6:40:43 257 人看过

一、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

答:①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②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③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

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④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3、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养老保险

1、什么是养老保险?

答: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2、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批准成立批文等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批后,墙报年度缴费花名册,提供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投保时间、缴费基数、参加工作时间)。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保费?

企业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并按20%的比例缴费;企业职工按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体工商户户主为从业人员缴纳12%,从业人员缴纳8%,由户主代扣代缴。

参保单位每月1日前必须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如:参保人员死亡、调出、调入、退休、解除劳动关系等资料)报社保局审核,每月15日前凭征收部门审核开具征集单到社保局1号窗口或遵义市商业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携带缴费手册,到遵义市商业银行或社保局按半年交或一年交方式缴纳,中断补缴的按补缴年度的最高基数档补缴。

4、工作跨省变动后,养老保险关系能转移接续吗?

答:可以,按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5、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退休(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予以继承;参保人员退休(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后死亡的,死亡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毕的,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也予以继承,同时按2001年遵义市职工平均工资三个月的标准(16400元)发放丧葬补助费。

6、城镇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如何参保?

答:按遵市劳局发[2005]14号规定:(1)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均可向社保局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参保人员(女45-55周岁,男50-60周岁)可在首次参保时补足差额年限应缴养老保险费,再按黔社厅发(2002)28号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直至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止;也可在首次参保后按黔劳社厅发[2002]28号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费,到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补缴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年,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数为补缴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同时补缴利息。(3)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男满65周岁至70周岁、女满60周岁至70周岁,缴费满15年及以上。

7、农村户口可以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的。之所以分设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是考虑到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收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会高出农村养老保险,但在缴费能力具备的情况下农村户口也可以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8、参保人员重复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不得在同一统筹地区或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退休时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己重复参保的人员,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对重复参保,但缴费不在同一时段的参保人员的多个个人账户合并为一个个人账户。

(二)在同一时段内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余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的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三)对己重复领取二份以上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发一份基本养老金并保留相应的个人账户,多领的予以追回。其余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的缴费部分不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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