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2.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虚假诉讼罪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捏造事实怎么理解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
虚假诉讼罪如何立案认定虚假诉讼罪要注意哪些
262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想象竞合犯有哪些情况,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
151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立案条款的具体解释
366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立案案件怎么判啊?
216人看过
-
哪里可以受理虚假诉讼罪的立案?
306人看过
-
虚开普通票罪的立案有哪些条件
185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虚假诉讼罪具有哪些特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9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符合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有第一种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
-
虚假诉讼罪如何立案认定虚假诉讼罪要注意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0根据刑法规定,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均属于虚假诉讼罪的成立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构成犯罪。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1、行为方式。 2、发生领域。
-
虚假诉讼主客观条件是什么虚假诉讼罪构成条件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构成条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
-
在一场虚假诉讼中,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是哪些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7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
-
虚假诉讼罪在哪些案件会被侦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0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拥有调查权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的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调查权的监狱对犯罪者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此外,其他机构、团体、单位和个人无权行使调查权。实际中,通常行使侦查权力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要侦查一些刑事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