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所带来的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32:11 240 人看过

股权回购后形成库存股。库存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发行的未注销的股票。不允许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作为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股权回购的方式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

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诉讼期限

诉讼时限问题《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九十天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项中止、中断或延长。如果股东在九十日内未提起诉讼,则其依法享有的回购请求权消灭,不得再主张。关于九十日的起算点,一般以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但如果股东因公司未有效通知而不知道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则可以自起知道股东会决议内容之日起计算。

关于回购价格的确定:

关于回购的价格问题,公司法只规定按合理的价格回购,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该价格应当以协议价为主。如由法院确定价格时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以诉争事由发生时该回购股权代表的公司净资产比例的产值来确定的。

(3)回购后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当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发生回购事件后的十日内进行注销登记,对于不能注销的应当以转让的方式进行,如果在三个月内不能处理的则应当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还应当进行重新验资,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

强制回购股权的情况在处理时,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股权类型和方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股权所认定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回购股权能否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但是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回购,原则上是不允许回购的。比如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一、二人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弃股退出二人公司股东不可以弃股退出。股东合理退出的方式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
    2023-06-26
    386人看过
  • 公司能否以股权回购来保护股东的权益?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股权回购的含义回购,公司,股份,发行,注销,购回股权回购的含义所谓股份回购(Sharerep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
    2023-07-04
    179人看过
  • 新环保法带来哪些变化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专业人士选取历年典型案例,通过对比新法实施前后的处罚情况,让企业能清晰地了解新法的处罚规则,更好地履行环保义务。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法实施后,必会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专业人士选取历年典型案例,通过对比新法实施前后的处罚情况,让企业能清晰地了解新法的处罚规则,更好地履行环保义务。这是发生在新环保法实施前的一个真实案例。某企业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书,擅自建设生产锅炉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此锅炉项目,限30日内到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手续。但企业仍未停止锅炉建设且没有补办手续,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5万元罚款。此后,企业虽缴纳了罚款,但一直未停止锅炉建设。环保部
    2023-04-24
    273人看过
  • 股权出资带来的股权转让
    不是,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一种。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
    2023-04-15
    404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回购,股权回购的目的有哪些?
    目的一: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目的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份,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目的三: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目的四: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但股东无需缴纳现金红利税,这是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的重要原因。目的五:是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潜在的敌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份相应减少,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敌意收购的风险。一、股权回购的情形有什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
    2023-05-07
    197人看过
  •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
    一、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尊敬的投资者:中国结算会同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联合发布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具体变更如下:1、个人投资者禁止参与融资回购。根据《指引》第七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2、增加了杠杆率的限制。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80%。债券托管量的资产包括:回购融资主体证券账户内的全部债券类资产、以及符合中国结算质押券入库标准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中,利率类债券按面值计算托管量,信用类债券按面值乘以0.85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债券型基金产品按份额面值乘以0.85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3、增加了入库集中度的要求。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其持有的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AA级的信用
    2023-06-01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份回购和股权回购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1
      就是量与质的区别,股份回购只是一种象征的形式,是一种精神上的引导,而股权回购则意味着控制权的争夺,根本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总局)第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股份回购跟股权回购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2
      就是量与质的区别,股份回购只是一种象征的形式,是一种精神上的引导,而股权回购则意味着控制权的争夺,根本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仅能依异议股东请求从而被动地回购其股权;而股份公司不仅能被动的实施股份回购,还能基于减资、公司合并、奖励公司职工等情形主动的回购其股份。
    • 股权回购与股份回购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就是量与质的区别,股份回购只是一种象征的形式,是一种精神上的引导,而股权回购则意味着控制权的争夺,根本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仅能依异议股东请求从而被动地回购其股权;而股份公司不仅能被动的实施股份回购,还能基于减资、公司合并、奖励公司职工等情形主动的回购其股份。
    • 股权回购和股份回购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就是量与质的区别,股份回购只是一种象征的形式,是一种精神上的引导,而股权回购则意味着控制权的争夺,根本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仅能依异议股东请求从而被动地回购其股权;而股份公司不仅能被动的实施股份回购,还能基于减资、公司合并、奖励公司职工等情形主动的回购其股份。
    •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回购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7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不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你所说的回购是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减资还是股东间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