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实行什么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10:25 132 人看过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苏州市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为规范和统一全市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的具体做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林局关于《苏州市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根据《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为规范农村特困人群的医疗救助,促进医疗救助体系的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医疗救助对象: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以下简称《五保证》)或《苏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的农村居民。

第二条医疗救助程序:

需医疗救助的对象凭《五保证》或《低保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至户籍所在镇(街道)下辖的农村医疗合作管理所(以下简称“合管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县级市(区)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批准,领取《苏州市农村居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凭《救助证》、《五保证》或《低保证》就医和结报费用。

第三条医疗救助金来源:

(一)市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

(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中,县级市(区)、镇财政和街道资助资金的20%-30%,其提取的总额不低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5%;

(三)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社会捐赠;

(四)医疗救助金的增值部分;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医疗救助金使用范围:

(一)代救助对象缴纳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保费;

(二)用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结报范围以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第五条医疗救助的内容:

(一)按户籍所在县级市(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享受结报医疗费用的有关政策;

(二)凭《救助证》、《五保证》或《低保证》在县级市(区)合管办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免收挂号费、门诊诊疗费,手术费(不含药品费、材料费)免收30%,住院诊疗费、护理费免收50%,住院押金减半收取。

(三)除按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具体规定进行结报外,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结报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再予补助60%,且不受规定结报金额限制。

第六条医疗救助费用结报:

救助对象凭《救助证》、《五保证》或《低保证》和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到县级市(区)合管办办理结报手续。为方便救助对象,县级市(区)合管办可委托镇(街道)合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医疗救助金管理:

(一)医疗救助金由县级市(区)合管办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县级市(区)合管办应对救助对象建立个人台账,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包括费用清单都应妥善保管,加强对费用结报的审核,符合救助规定的费用应予及时结付。

(三)各级合管办要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定期公布医疗救助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医疗救助对象如有下列行为时,将被取消获得医疗救助的资格。

(一)不如实填写各项申请表、弄虚作假者;

(二)将《救助证》给他人使用者;

(三)违反《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者;

(四)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医疗救助金者。

第九条本办法由苏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各县级市(区)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农林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二)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的资金。

(三)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四)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需求、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上级财政对经济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一样吗
    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是不一样的。区别如下:1、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2、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是为城市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6项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2024-04-26
    60人看过
  • 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是什么
    一、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是什么大病医疗救助保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2023-05-28
    220人看过
  • 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的区别
    新农合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大病救助是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是一种基本大病保险制度;2、保障对象不同: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大病救助的保障对象条件较多,包含农村五保的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个条件。一、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二、大病报销和二次报销是一回事吗大病保险就是在参加城镇
    2023-03-19
    67人看过
  • 大病医疗救助新规实施大额救助每年最高10万
    有网友提问:我家里人去年住院,花了不少钱,请问今年社保大病医疗救助方面有什么新的救济政策吗?江敦斌回复:我市今年1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是我市特有的一项民生保障项目。特别对广大原新农合参保人,能够普遍享受到原来没有的特药特材救助待遇。原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统一的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原新农合享受单独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两项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保障额度、保障项目存在较大差异。《办法》规定不分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和居民同一待遇。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保障内容:一是特药特材救助。目前,我市已有8种药品、1种耗材纳入特药特材救助。《办法》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报销。二是大额救助。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范围外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全体参保人统一按6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
    2023-06-08
    489人看过
  • 南昌医疗救助如何办理
    办理对象1、农村五保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3、城乡低保边缘户;4、重点优抚对象;5、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6、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7、14类参战退役人员;8、经县(区)政府认定的特殊救助对象。(4-7类简称“新增四类对象”)救助方式1、城乡“三无”常补、一般常补、农村五保对象①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加两个基本医疗保险。②享受门诊医疗救助。③享受住院医前救助。④享受住院医后救助。2、城乡非常补对象、新增四类对象①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加两个基本医疗保险。②享受住院医后救助。3、城乡低保边缘户享受一次性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材料1、门诊救助。门诊病历、两个医保报销凭证及医疗机构药费票据。2、住院医前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通知书。3、住院医后救助。书面申请、《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证、《医疗救助证及其他人员的有效证件、两个医保报销凭据。4大病
    2023-05-10
    374人看过
  • 医疗报销申请救助理由
    一、医疗报销申请救助理由医疗救助申请书我叫XX,今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X,系XXXXXXX,现住XXXXXX。我于XX年XX月患XX病,现急需入院治疗,现以我现在的经济条件,实在无法治疗,因此,特申请医疗求助,望批准。礼申请人:XX年月日二、补助范围具体的范围包括:(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2023-05-28
    240人看过
  • 糖尿病医疗救助
    一、糖尿病医疗救助糖尿病属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可以申请国家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成功后当年有效,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当年的门诊检查费用和药费。糖尿病人每人可享受200-600元的治疗补助,最高可达1180元。二、救助具体的范围(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2023-05-28
    121人看过
  • 合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及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
    2023-05-29
    351人看过
  • 大额医疗救助金是什么意思
    大额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一、没交过农村合作医疗如何开通没交过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二、农村户口转到城市医保怎么办?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不能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
    2023-03-27
    434人看过
  • 浙江医疗救助财政补助
    一、浙江医疗救助财政补助使用范围根据《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第七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用于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第八条临时救助。包括临时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其中:(一)临时救助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包括:1.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家庭的救助;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3.其他符合规定的临时性救助支出。二、医疗救助的特点①由于救助对象是贫困或优抚者之中的疾病患者,即贫病交加者,所以很容易得到社会尤其是慈善者的捐助。②由于救助对象是病人,救助途径必经医疗机构,故医疗机构的医术、服务、价格等
    2023-05-28
    131人看过
  • 医疗救助大病补助标准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社会医疗救助的对象根据社会医疗救助的性质,其救助的对象应是无固定收入、无生活依靠、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龄者、失业者、残疾者以及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者。根据社会医疗救助的性质,其救助的对象应是无固定收入、无生活依靠、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龄者、失
    2023-07-03
    243人看过
  • 《天津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为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市近日出台《天津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指通过各级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的,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以及市、区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共同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的专用资金。救助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给予门诊医疗救助。一、门诊就医及住院期间如何受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救助对象所在单位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的参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资金中解决。救助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
    2023-05-30
    224人看过
  • 天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为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天津将调整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如提高医保报销档次、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等。天津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近日经天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意见,天津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纳入低保特困中的重度残疾人、单亲、失独、城市“三无”人员的医保报销档次,由按照居民医保最低筹资档次参保报销改为按照最高筹资档次参保报销。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在现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和农村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将未享受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领取物价补贴的低收入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制度覆盖面。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标准由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5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55%调整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80%。通过实施分段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支出较高救助
    2023-05-10
    415人看过
  • 医疗救助怎样才能更合理
    医疗救助怎样才能更合理?我们看到了有好心人施以援手,尽自己所能的提供了一些帮助。但是很显然,这种帮助作为个人的一种善举,实际上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且力量有限,因此也不能有效地排解类似的情况。只有组织性救助才能够提供最大的帮助。医疗保障制度的优势是覆盖性广,但是由于其重点在于普适性的保障,虽然针对大病也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如大病医疗救助,但是却不可能彻底解决类似于纪家的这种极为特殊的情况。这时候就急需要有针对性的社会慈善性组织的介入,尤其是针对特殊病情的专门性慈善基金,与医保制度形成合力。但现在的基本情况是,国家的医疗保障机制由于有制度性约束,问题不大。但是专门性的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并不多见,原因在于虽然政策上已经放开民间的社会性救助组织,但是这些组织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力量不足,也没有建立起应有的权威性和社会声誉,难以应对社会需求,造成了救助上的短板。所以应对的办法,就是通过政策来扶持社会性
    2023-02-19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你买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你只要凭门诊病历,符合重大疾病保单条例,就可以直接去保险。理赔报销,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客服。
    • 医疗救助基金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医疗救助基金即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 医保里面的医疗救助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15
      医保里面的医疗救助含义如下:1、医疗救助,指的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2、在扣除各种医疗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款后,仍难以负担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对象适当比例补助,帮助其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 医疗救助保险怎么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
      单位在职职工医疗救助保险费按月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单位一次性缴纳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由个人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个人一次性缴纳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目前,20年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是3600元,一次性缴清后终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 济南市什么是大病医疗救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6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内容 一、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三、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肾衰竭) 3.重症肝炎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