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委托合同解除赔偿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0:30:23 191 人看过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一般及于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解除无偿委托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委托合同中止有哪些情形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

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或者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在委托合同中解除委托合同,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得终止外,委托合同终止。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三、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共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允许其随时终止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委托合同怎么解除,委托合同可以解除吗
    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一、法律委托人一般有哪些权利委托人享有以下权利:1、信托财产管理的知情权,包括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和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说明;2、管理方法变更权;3、撤销权;4、对受托人的解除权;5、在特定情况下解除信托权;6、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异议。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吗1、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2023-03-24
    372人看过
  • 当委托人解除合同,受托人能否要求经济赔偿
    原则上当委托人解除合同,应该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失赔偿,但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基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突然接触合同,应该支付对方一定的赔偿与报酬,因为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经付出一定的精力与金钱。具体赔偿事宜应根据受托人为此付出的多少而定。一、委托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一)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
    2023-02-22
    444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无偿合同吗?
    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都属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无偿委托合同是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一、父母房贷未还清孩子可以把房产赠送给子女吗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
    2023-03-13
    141人看过
  • 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违约赔偿问题,急!!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法律咨询)(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免费法律咨询)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
    2023-02-04
    203人看过
  • 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委托人的权利有:(1)规定代理权限的权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委托人有权利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及权限范围。(2)监督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权利。因为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作用于委托人,所以,在不影响土地登记代理人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及活动状况。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哪些委托人的义务有:(1)承担后果的义务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
    2023-02-27
    386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
    一、委托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这样规定是对守约方比较好的保护,因为有溯及力,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应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对守约方有利。(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以使用、收益标的物为目的,已经被受领方享用的标的物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就不能恢复原状,在这种情况下,有溯及力除了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外,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规定为无溯及力,当事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相应的价金。如委托合同中如规定有溯及力,会使受托人的代理行为全部失去法律效力,这样代理人及通过该代理行为面与委托人成立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均有遭受损害,不利于促进社会交易。二、受托人责任义务(一)办
    2023-06-15
    311人看过
  • 委托合同无法解除的情形
    无法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是: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解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不得解除。一、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要赔偿吗受托人因过错,致使委托人受到的损害,应当由受托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合同委托终止的法律后果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1、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
    2023-06-23
    244人看过
  • 有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有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
    2023-06-16
    189人看过
  • 网络推广委托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网站、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
    2023-04-29
    281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一、什么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二、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三、委托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前者包括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
    2023-06-23
    451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在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二、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有所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
    2023-05-03
    327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规定是,委托合同中责任的在任意解除权与委托合同的成立同时生成,即只要委托合同成立,该权利就已产生,委托合同的解除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口头解除或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于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必要时可以通过邮寄并申请邮寄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来通知对方解除委托关系。二、委托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有两种:委托人撤销委托和受托人辞去委托。但无论是撤销委托还是辞去委托,均为当事人一方的权利。该权利从性质上讲属形成权,即以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发生法律效力。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即不可撤销。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期限为合同成立后致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之前。在委
    2023-05-03
    175人看过
  • 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解除吗
    委托人死亡的,一般情况下,委托。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可以另行即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团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
    2023-04-26
    339人看过
  • 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什么?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性必须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偿性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过错程度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受托人只是轻微过失,因为受托处理事务又是无偿性的,受托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一、无偿委托合同的风险是什么?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
    2023-06-19
    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无偿委托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虽然我国合同法规定,无偿类型的委托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但是双方签署了此类合同之后,虽然接受委托的一方并不能获得经济利益,至少其在名誉上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故此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在解除时也有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
    • 赔偿合同解除后的损失各包括哪些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
    • 2022年无偿合同包括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1、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 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标准解除合同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12
      单方面解除合同标准是:首先需要了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无偿委托合同约定的解除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0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