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土地分配款中执行分配上是否比执保人多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8:11:22 121 人看过

一、残疾人在土地分配款中执行分配上是否比执保人多分

第十六条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四、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五、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群体,本身的残疾使得他们跟正常人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在国家征地补偿上应该优先考虑他们的生活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征地正常计算标准的情况下,再结合残疾人的生活经济状况,自身情况等原因,给予更多的优惠,这是国家对于他们的照顾。也算是一种特殊优惠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评估相关文章
  • 几个执行人执行同个财产分配是否能可行
    一、几个执行人执行同个财产分配是否能可行1、几个执行人执行同个财产分配是可以的。法院会对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债权产生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分配。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
    2023-06-14
    376人看过
  • 安置房是否可以分配给残疾人?
    残疾人可以申请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安置房是一种福利房,针对的是特定的人群,有需要的人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安置房。残疾人可以刑事拘留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残疾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残疾人实施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对残疾人是没有特殊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
    2023-07-07
    96人看过
  • 析多个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分配
    一、参与分配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被执行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至其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可以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本条意味着,只有当被执行人的财产受到法院的强制之后,才能让债权人参与进来,否则执行程序一开始,若是没有财产,那么债权人参与也没有任何意义。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该给予债权人的宽裕时间,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都可以参与进来。二、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参与分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的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
    2023-04-07
    337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如何分配被执行人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
    2023-03-01
    220人看过
  • 多个债权人按顺序分配还是按比例分配
    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股权查封受偿顺序1、优先受偿。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费、工程建设款等。《执行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2、普通债权。《执行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了普通债权分配的最基本原则: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2023-06-22
    173人看过
  • 多个申请执行人如何分配财产
    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总体而言,法院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执行过程中,存在几个需要注意的原则。首先是平等主义原则,其中一债权人起诉,胜诉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其他债权人若要参与被执行财产的分配,应取得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指的是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如果其他的债权人已起诉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那么已起诉的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而获得参与分配的权利,并且如果是首先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债权人,那么必须在其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进行分配。其次,还存在法定优先原则,这是由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同性质的债权还存在受偿
    2023-06-13
    372人看过
  • 遗产对残疾人如何分配
    一、遗产对残疾人如何分配如果是残疾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多分予以照顾。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三、构成遗产要符合哪些条件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
    2023-04-23
    256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否直接参与执行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债权人是执行法院正在处置的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案涉房屋享有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
    2023-03-03
    370人看过
  • 立执行案多久能分配到执行局
    一、立执行案多久能分配到执行局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可以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查询是
    2023-03-28
    496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
    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合法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我们会在正文中详细的展开说明。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一、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债
    2023-03-20
    499人看过
  • 普通债权人如何在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人在申请参与分配时,是否满足以下三条件: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2.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申请;3.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因前两条件的认定在实践中基本不存在争议,故本文主要关注第三个条件,即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普通债权人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即有权参与分配,无需证明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实践中,只要申请人一方提供相关材料,符合一定要件后就应予以认可,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满足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条件,应由执行法院来审查,并且执行法院对此也应从宽把握。只要法院能够确定现有财产已经不能清偿
    2023-05-07
    382人看过
  • 讨论遗产分配中法定继承人的比例分配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应该均等。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
    2023-07-02
    199人看过
  • 职工生育保险的比例分配及执行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征缴范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除了孕妇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以及医药费,还有一种则是生育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贴一般是为职工分娩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七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在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
    2023-07-03
    239人看过
  • 债权人多人被执行人财产将如何分配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所有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许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只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其赔偿顺序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决定,法院的债权人将优先赔偿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债权人基于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无论作出执行依据的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之一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移交破产管辖法院,暂停执行程序;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恢复执行;未清理或者清算的,撤销、注销或者关闭,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参照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已经取得债务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有权在被执行财产执行完成前提交参与财产分配的申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制定分配方案
    2023-08-0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评估是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确定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评估师会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和影响因素,给出房屋的合理市场价值。... 更多>

    #房产评估
    相关咨询
    • 彼被执行人财产多人查封能否按比例分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除此之外的普通债权人是按比例分配的。
    • 强制执行中执行分配的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未依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应当安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两倍承担。包括未依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二、如果申请执行人要求暂时只追回部分款项,申请法院执行退款时,先申请诉讼费、财产保全退款,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向法院的执行庭说明部分执行的理由。
    • 几个执行人执行同个财产分配是否能可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几个执行人执行同个财产分配是可以的。法院会对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强制执行多个债权人财产分配怎么分配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1、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2、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首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第二种是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 承包期内新增人员土地分配是否有分配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7
      希望能帮助到你 农户承包的土地,是家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家庭安身立命、繁衍生息的根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家庭以一个统一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的经营权,无论是当时计入分地人数的成员,还是后来新增家庭成员,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都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农户人口增加,人均占地自然相应减少,但绝不能以否认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维护原有人口的人均占地不减少,如果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