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竞合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23:55 195 人看过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这是民事责任竞合的基本特征。

所谓一个不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的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因此,数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也属于一个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该不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民事法律规范,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这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

3、数个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数个民事责任相互冲突,是指数个责任之间不能相互吸收或者同时并存,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一行使权利,行为人也只承担一种责任。

4、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二是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责任在侵害生命健康权方面的特点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如下:1、赔偿损失是指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的行为人向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物质,以补偿和安慰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犯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
    2023-07-18
    2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竞合应如何选择?
    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讲,当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对权利人来讲,既可以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这就叫做请求权竞合。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责任方式提起诉讼,从而更加全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追究形式具有以下区别:1、两者的规则原则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情形下,确定侵权责任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即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那么就不存在医疗事故责任。而对于违约责任而言,不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只要证明医疗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即可。2、二者的举证责任不同。如果患者主张侵权责任,那么医疗机构应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举证责任就有所减轻。但如果患者根据医疗服务合同主张追究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就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
    2023-06-04
    237人看过
  • 防卫过当的特点和刑事责任
    一、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二、其特征有:1、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2、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3、防卫人在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造成的结果具有罪过。三、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是指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但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如下:1、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2、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3、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的;4、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5、正当防卫不能超
    2023-07-04
    486人看过
  • 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竞合怎么办
    工伤事故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生竞合时,用人单位仅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不仅在于补偿受害人,也是为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事故责任与第三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两者之间不构成连带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工伤事故受害人享有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赔偿请求权,但是,不享有同时向用人单位既要求工伤赔偿又要求民事赔偿的双重赔偿请求权;工伤赔偿请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请求,民事赔偿请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以外的第
    2023-08-17
    319人看过
  • 法条竞合的特点包括什么
    一、法条竞合的特色包含什么(一)一违法行为一起契合数个法条所规则的违法构成要件。一个违法行为假如只契合一个违法构成天然就不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但契合数个违法构成的行为未必就是法条竞合犯。作为法条竞合犯的违法行为所契合的数个违法构成在性质和罪名上应都是不同的,不然法条竞合犯不成立。别的,根本违法构成与相应的批改的违法构成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根本违法构成与加重违法构成或减轻违法构成之间也不归于法条竞合。(二)数个违法构成之间在逻辑上的重合联系。重合联系的内在指隶属或穿插联系。违法构成之间存在逻辑上的隶属或穿插联系是法条竞合的逻辑实质。这种重合联系源于刑法内部规则的错综复杂,详细表现在违法构成的四个要件上:在违法客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规模较广的社会联系也适用于规模较小的社会联系;在违法主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规模较广的主体也适用于规模较小的主体。(三)行为人只施行了一个违法行为。这是构成法条竞合犯的必
    2023-04-27
    95人看过
  • 民法典民事责任有同伙怎么担责,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一、民法典民事责任有同伙怎么担责有两个以是的责任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按各自责任承担。不能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按份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民事责任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只有不履行民事义务,才
    2024-01-25
    284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特点是什么?
    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有精神病史的人犯法怎么处理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精神病人因为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
    2023-04-11
    383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
    一、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
    2023-06-07
    448人看过
  • 公司独立责任的特点
    公司独立责任的意义:1、能够体现公司独立人格的特征。即公司可以以其自身名义参与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2、有利于鼓励投资,即公司承担责任,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传统企业中股东的责任;3、公司独立责任的其他意义。从本案谈公司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案情]200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香港某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参加企业年检,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主体及责任承担发生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股东都应
    2023-08-10
    286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
    举证责任倒置
    (一)基本规范的前置性举证责任倒置以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为前提条件,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在近现代依法律要件分类说为通说法律要件分类说被称为配置举证责任归属的基本规范.正是在此意义上,法律要件分类说又成为了规范说。只有依法律要件分类说不能恰当地落实举证责任的负担时,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才有发挥作用的余地和必要。所以,举证责任倒置在理论逻辑上乃是以举证责任分配具有一般性原则为前提的,如果缺少这个一般性原则,举证责任就无从谈起。以要件事实的法律效果为标准,认为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就权利发生规范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否认权利的当事人,应就权利妨害规范、权利受制规范、权利消灭规范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大陆法系国家一直流行至今的通说,举证责任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形成背景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则为例外。(二)倒置对象的局部性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绝对不意味着所有案件事实都
    2023-04-25
    79人看过
  • 竞争性发包的特点
    (一)相对于直接发包.竞争性发包具有以下特点:1、编制简易招标文件使发包人及投标人在投标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游戏规则,有教的避免了投标人固有关事项的不明确出现投标纠纷.从而导致投标失败.提高了项目发包的成功率。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难免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的过程中利用箍工单位急于承接工程的心理进行盲目压价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的高怙冒算,使中标造价比较科学、合理3、更为台理的竞争机制。通过三个以上投标人的竞争报价,改变了以往投标单位在直接发包中投标报价偏高及投标文件粗制滥造的现象,规范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增强了投标人的竞争宴力。4、强化了权力制约监督。发包过程中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的介入,使得每一个招投标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督,整个发包过程更趋有序、透明、规范(二)相对于公开招标,竞争性发包具有以下特点:1、降低费用。合理降低了发承包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开支费用.避免丁发承包双方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人力,
    2023-06-09
    377人看过
  • 专利等技术出资的特点及其民事责任是什么
    一、专利等技术出资的特点及其民事责任是什么1、出资的数额具有限制性;公司的存续具有不确定性;专利等技术出资具有不可替代性。民事责任有:未按约定缴纳出资、出资瑕疵、以及根本违约责任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出资吗
    2023-06-14
    252人看过
  • 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
    一、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对外承担了债务,有权就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三)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这种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为转移。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3-06-06
    317人看过
  •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是一种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有所不同的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在于:1.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实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责任原则。而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与国际上关于产品责任的立法趋势相一致,从责任的分配上看,也是公平的。生产者因生产、出售商品而盈利,也应当承担因其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风险责任。这也有利于促使产品的生产者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中,更加小心谨慎,防止产品出现缺陷给使用者造成损害,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2.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受害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对责任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由于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
    2023-02-04
    5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竞合民事责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 什么是民事责任中的竞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 专利等技术出资的特点与其民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3
      一、专利等技术出资的法律特点: (1)出资的数额具有限制性。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对高新技术成果的出资金额,根据《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出资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而以货币、实物等出资的,对出资数额的上限无限制
    •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具体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3
      1、其责任特点是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因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 想象竞合犯的特点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1、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有从一重罪原则,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的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通俗来讲,就是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应当选择行为所触犯的重罪名并适当从重或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