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家庭承包有如下规定: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一、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可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自主权;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的原则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承包期限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用途
21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
4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差异
2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名词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具体包括哪些
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
146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满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30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
-
哪些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换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您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我有如下回答:以下情况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补换发: (1)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内容没有改变的,可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第二轮延包期间依法承包土地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第二轮延包后颁证不规范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土地承包关系发生变
-
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村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流转合同可能无效。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