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法定要件是: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观上为非法使用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一、非法监控如何定罪
非法监控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
3、在主体上,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在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监控嫌疑人需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才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等。
二、怎么样才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三、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
应从以下四要件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
1、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实施了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单位或者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窃照专用器材的使用非法吗?
437人看过
-
窥私利器:探究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
116人看过
-
窃照专用器材非法使用会怎样?
56人看过
-
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
13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需要构成非法使用窃照器材罪
168人看过
-
窃照器材非法使用罪的构成条件剖析
211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非法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量刑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对在公共场所偷拍和窃听恋人亲热,在公厕,澡堂偷窥偷拍,等等此类道德败坏的恶劣行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如何定罪?答复:你所咨询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节和程度,有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犯罪:1、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根据《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偷拍偷录”者,如果非法使用专用窃听、窃照器材,则违反法律规定,构成对社会管理秩
-
非法使用窃听器和窃照器罪都有哪些构成要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41、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 2、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 3、非法窃照是指行为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录他人活动或具他目标的行为
-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由哪些构成?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6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由以下四要件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实施了非法生产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由哪些构成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5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
-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对于有关机关确有需要的,其具体使用程序也应做严格的限制,如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