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重度智能损伤;2)三肢瘫肌力3级;3)偏瘫肌力≤2级;4)截瘫肌力≤2级;5)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0)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1)双膝以上缺失;12)双膝、双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3)同侧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4)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1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16)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17)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18)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损伤>30cm2;19)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20)心功能不全三级;21)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22)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23)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dd-chiari综合征;25)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26)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27)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28)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29)尘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30)尘肺贰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31)尘肺叁期伴活动性肺结核;32)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33)职业性急性白血病;34)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3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36)肝血管肉瘤;37)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450μmol/l(5mg/dl);38)职业性膀胱癌;39)放射性肿瘤。
人身损害二级鉴定标准:
5.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5.2.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重度);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3)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4)双眼盲目5级;
5)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5.2.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术后;
3)肺移植术后。
5.2.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2.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6体表及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
(一)九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一眼盲目3级以上;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舌尖缺失(或畸形);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无毛发25%以上;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严重声音嘶哑;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肺叶切除;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胆囊切除;脾部份切除;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骨盆严重畸形愈合;尿道狭窄;膀胱部分切除;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子宫部份切除;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一足足弓构破坏;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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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标准标准伤残鉴定2018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0伤残七级的鉴定标准: 1、三肢瘫(肌力4级); 2、轻度智力障碍; 3、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单肢瘫(肌力3级);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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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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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至少10级伤残,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7工伤至少10级伤残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