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事故等级判定标准的因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1:22:03 200 人看过

一、事故等级判定标准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二审改判的判定标准及影响因素
    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判断。二审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如果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改判几率不大。1、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意思是二审就是终审,不可以再上诉。对于案件二审的改判几率有多大,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掌握新的有利证据,那么二审改判的几率并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证据,二审改判的几率才会大大提高。且如果对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如果要上诉,一般二审法院会驳回其申请。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
    2023-07-16
    152人看过
  •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共有三级:1、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2、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3、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4、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标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包含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定、持续改进10个方面。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
    2023-07-05
    427人看过
  • 人身事故等级的划分有哪几种标准
    一、人身事故等级的划分有哪几种标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二、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受害人遭受人身损
    2023-05-30
    137人看过
  •  残疾等级评估应考虑哪些因素?
    残疾等级鉴定需要考虑受伤部位严重程度、程度、康复情况、身体功能障碍程度以及受伤后恢复可能性等多个方面。具体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残疾等级鉴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受伤部位的严重程度;2.受伤的程度;3.康复的情况;4.身体功能障碍的程度;5.受伤后恢复的可能性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肋骨断裂十二根,可鉴定为八级左右,以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残疾等级鉴定
    2024-01-23
    2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等级按照哪些标准划分
    一、医疗事故等级按照哪些标准划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医疗中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
    2024-01-25
    384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一、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一)案件或案件所涉及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的轻重程度。一般而盲,性质越重大、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越复杂或敏感或处刑可能越重的案件,就越应由相应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保证掌握好政策、法律界限,保证审判质量。(二)案件社会影响面的大小。案件的复杂和处理的难易程度常常与其社会影响的强度和影响面成正比,所以,管辖法院的级别一般应当与此保持对应。(三)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负担。各级人民法院的具体职权范围和工作任务有很大的区别,级别越高的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工作内容就越广泛,任务越重,不宜审判过多的第一审案件,因此,大部分的案件需要放在中、基层法院来解决(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本法对四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使人民法院能灵活解决实践中的特殊问题。二、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023-06-06
    270人看过
  • 判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因素有哪些
    一、判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因素有哪些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二、故意伤害罪轻伤可以撤案吗故意伤害罪轻伤可以撤案。故意伤害罪轻伤如果和解,可以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
    2023-08-26
    4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二、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
    2023-06-03
    443人看过
  • 盗窃罪判刑轻重标准有哪些因素
    在确定盗窃罪行应判处的刑事惩罚方面,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第一,盗窃行为涉及的财物价值;第二,盗窃事件的发生次数;第三,实施盗窃时所采用的手段及情节的恶劣程度;第四,犯罪者是否曾因同类型罪名而被定罪并执行过刑罚,即是否属于累犯;第五,犯罪者是否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即是否存在自首立功表现;第六,犯罪者是否积极退还赃款或赔偿受害人损失,即是否履行了退赃退赔义务;最后,犯罪行为是否导致了其他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结果。对于那些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活动、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的犯罪分子,通常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然而,如果犯罪者的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其所受到的刑事惩罚也将相应加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
    2024-07-29
    478人看过
  • 肋骨骨折鉴定等级的标准有哪些
    根据人体损伤障碍程度等级的标准,肋骨骨折的数量是判断是否构成障碍的依据。具体来说,1、6级障碍标准:一侧胸廓成形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2、8级障碍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后遗6处畸形愈合3、9级障碍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肋骨部分缺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后遗4处畸形愈合4、10级障碍标准:肋骨骨折6根以上,肋骨部分缺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后遗2处畸形愈合。交通事故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有哪些1、交通事故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06
    213人看过
  • 伤残等级判定标准:8级评定标准
    1、边缘智能;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3、颅骨外露;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5、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7、全身瘢痕面积40%~49%;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11、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12、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1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14、外伤性青光眼;15、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16、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17、发声及言语困难;18、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19、牙糟骨损伤长6cm,牙齿脱8个以上;20、舌缺损小于舌的1/3;21、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2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度;23、食管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24、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25、甲状旁
    2023-07-11
    383人看过
  •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后的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具体赔偿标准: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2023-06-01
    301人看过
  • 各等级的工伤的鉴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1、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5、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
    2024-01-13
    282人看过
  • 2023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
    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一、劳动关系所具备的特征(一)劳动者和“劳动法”规定范畴内的用人单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的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形成人身隶属关系。二、在劳动争议审判实务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法院对确立劳动关系所应具备的客观要件分别作了规定和司法解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就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下发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非标准劳动关系具体有哪些内容非标准劳动关系,从其主体
    2023-05-30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2023旅游事故等级划分包括哪些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30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
    • 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2023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2019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23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4
      劳动者在收到工伤之后需要判断工伤受到的等级,通过工伤的等级来确定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金额的赔偿金。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需要对劳动者受伤的部分进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来判定相应的赔偿问题的解决。
    • 标准是参照哪些因素制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4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