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出资方成为股东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3:51 218 人看过

未出资方成为股东条件有变更公司章程以及签发出资证明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登记后才取得股东资格。股东对于公司应当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

一、怎么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的形式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转让中的实务操作也根据转让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第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向第三人转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同意后,股权方可转让。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算完成。

二、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受让方与转让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转让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被告是谁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告是股东,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是对股东权的高度概括。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投资受益权、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股票交付请求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知情权、诉权。一、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区别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一般是指股东,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权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股东的管理,避免和杜绝代持、隐形股东,通过穿透的原则识别出最终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最终受益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啊股东是公司最终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职务。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2、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力。3、一般股东只承担资金责任,而
    2023-04-02
    366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否认定为股东资格
    股东未实际出资能享有股东资格。法律没有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丧失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指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应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能否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而继承股东资格收到限制的情形,是只有在公司章程有针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性约定时,继承人的股东继承资格才会受到影响。法律之所以在针对股东权利的继承增加特别约定,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
    2023-07-11
    391人看过
  •  能否以股东未出资为由退出?
    这段文字强调了股东出资承诺的重要性。如果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承诺,就会违反其他股东的权益,未出资的股东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清算组不仅要追缴出资,还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公司破产承担有限责任。因此,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出资承诺,以维护公司稳定和股东的权益。股东必须完全履行其出资承诺,否则将违反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则不能分得利润。未出资是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在请算前,清算组不仅要追缴他的出资,而且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公司的破产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股东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立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股东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其法律效力
    2023-08-29
    99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有哪些,股东出资缴纳期限是多久
    一、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有哪些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二、股东出资缴纳期限是多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认缴金额
    2023-06-17
    178人看过
  • 关于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股权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但是公司法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比如出资比例50%可能只享有30%的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认为你想表达的和要达到的目的是虽然别人出资比例高,但公司控制权还要在你手里。基于此目的,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表决权不依据出资比例而定,包括谁拥有人事任免、资金动用的权力。但这要取决于其他的股东是否同意,而不是你单方的问题。另外你可能更多的是要解决目前资金紧张问题。如果你认为公司将来的经营肯定会很好,你也可以和其他出资人在签署章程时同时,同是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在达到一定的条件时,其他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你,当然价格要比现在的出资额高,高多少
    2023-06-09
    420人看过
  • 你能成为没有出资的股东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就不能拥有公司的股权,不出资就不能成为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5-07
    207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责任范围有哪些变化?
    该段内容讲述了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股东有责任按时足额地缴纳其约定的出资,否则需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因此,股东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有责任按时足额地缴纳其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 东 违 约 责 任 范 围 及 构 成 要 件股东违约责任范围及构成要件是公司法领域中的一
    2023-08-31
    224人看过
  • 以股权作为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2)已被设立质权;(3)已被依法冻结;(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2、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3、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一)、申请以股权作为出资办理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除按照各行政管理局告知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①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用作出资股权的评估报告;②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特别提请注意:投
    2023-04-16
    129人看过
  • 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
    比如股东之间签署的出资协议、银行相关单据、验资文件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应当在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出资证明书、股东凭证或股票,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股东资格证明,在无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类持股证明为虚假或不合法时,即可以此确认其股东资格。股东出资的方式(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
    2023-08-16
    252人看过
  • 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
    1、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东大会的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2023-02-18
    368人看过
  • 如果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有权成为股东
    本公司为资本合作法人。公司的生命来源于股东投入的初始资本。股东出资是否适当,关系到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它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公司的信用,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尤为重要。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人员权”,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时,《公司法》还特别规定了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如参加公司会议的权利、表决权等,以及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议决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的权利股利、优先购买权等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仅以股东身份作为股东权利的基础,不受任何限制和条件。由此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机关认定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与是否出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无出资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
    2023-05-07
    454人看过
  • 股东认缴出资如何变更法人,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股东认缴出资如何变更法人股东认缴出资后,和变更法人代表无关的。股东作出变更股权决议后,公司就可以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
    2023-04-18
    43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条件要符合哪些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以货币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及债权、股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实物资产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房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原材料等;无形资产主要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以及知识产权等。一、那么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呢?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有:1、用货币进行出资;2、实物出资,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3、以知识产权出资;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2023-04-11
    444人看过
  • 关于股东出资不实有怎样处理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还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股东对公司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起诉抽逃出资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及赔偿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3、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严重侵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所以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二、股东认缴出资期限
    2023-06-20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以及公司出资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 未成年人的股东资格,当股东需要哪些条件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未成年人也可能因为继承股东资格而成为股东。但由于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关于股东出资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注册,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办理公司注册时,但由于注册资本制度的变化,违法行为的认定只有法定出资期限届满才构成违法行为。主观故意,以股东是否合谋为标准判断公司法人是否主观故意。二、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货币财产,虚假出资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让财产权、表面出资但实际未出资,不以是否取得公司登记
    • 未出资方成为股东条件是什么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1
      律师解答 未出资方成为股东条件是: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书,合法取得股权,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本人按照规定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 公司关于股东股东抽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0
      关于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35条当中规定,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能够出逃出资。具体抽逃出资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将出资的款项转入到公司的账户之后,如果经过验资又转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