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筹办过程中承担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00:22 203 人看过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筹办过程中,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也是公司的原始股东,或者说是初始的出资人,因而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负有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任

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实践中,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

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公司法》第97条第2款的规定,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由于所有的发起人之间对返还股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予以返还,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发起人在承担股款认缴义务和赔偿认股人损失义务时,并不考虑发起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只有发起人未缴足股款,或者公司未成立而给认股人造成损失,发起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如果未尽职尽责,因自己怠于应履行义务的履行,从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发起人应对这种损害负赔偿责任,需说明的是,这种损害赔偿,以发起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为前提,没有过失,即使造成公司的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同样也是连带责任。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发起人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自身的积极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创办公司,并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发起人是设立公司的民事权利主体,依法应当承担以上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
    2023-03-22
    108人看过
  • 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存在一定风险,不容忽视。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很多出资人不签出资协议,仅仅做些相关文本和公司章程便申请设立公司,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多多。作为出资人,应该注意签订完善的出资协议书,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在设立过程中的问题,做出详尽约定,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以及协议的约定去履行设立公司的手续,顺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因部分发起人出资违约可以导致公司不成立。如果导致公司不成立,那么在此情形下由守约发起人依据发起人协议追究违约发起人的违约责任,救济手段只能是违约损害赔偿。如果并不会影响公司成立,那么在此情形下,在公司成立前的阶段内,仍属于违反发起人协议的违约责任,由守约发起人追究违约发起人的违约责任,救济手段包括:1、追缴出资:对仍有履行可能的发起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2、催告失权:催告违约的发起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出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
    2023-06-09
    365人看过
  • 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责任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程序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履行出资义务的程序(适用于实际缴纳期间)(1)全体股东签订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书,约定出资额度、出资期限和出资形式(构成),股东应对出资形式的财产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3-07-07
    45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的研究与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注销吗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2)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
    2023-07-03
    380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清算过程中要承担哪些责任?
    清算是注销的前置程序,理论上,公司未经清算是无法注销登记的。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只要在公司能够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股东故意拖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过失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消极行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律师补充:从企业成立之日起,企业应依据《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设置财务账簿并妥善保管,同时应保障会计账簿真实、完整。破产清算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债务进行概括清理,只有在保障账簿的真实及完整的前提下,债务人
    2023-05-07
    418人看过
  •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谁来承担
    一、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谁来承担1、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依法应由公司的设立人来承担。在公司依法成立后,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
    2023-04-21
    29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哪项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承担一些重要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一、公司法人民间借贷和股东有关系吗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企业欠款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企业欠款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
    2023-03-13
    18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出资人名称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4、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5、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或者姓名的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由企业登记机关出具。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为
    2023-06-09
    337人看过
  •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案例分析:2000年7,**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划建立**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2000万元,七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的1300万元的股份,其余700万无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同年10月,发起企业认足了1300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行人共同协商成立的**公司筹建处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括墙纸、保丽板、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用品若干套,存款总计人民币97万元。双方商定**公司一经成立立即向**装潢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1周后,**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4个月募股期限过后,仅募集到62
    2023-06-12
    274人看过
  •  创始人是否需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承担的责任,包括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发起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需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此外,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发起人还需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之间的责任承担则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的责任包括: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若出现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发起人需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责 任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
    2023-09-11
    352人看过
  •  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公司注销过程中需承担哪些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分公司的负责人在法律上通常不承担对外责任,他们的工作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同时,根据法律,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通常不承担对外责任,他们的工作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根据法律,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分公司负责人需受总公司章程约束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负责人需受总公司章程约束。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分公司可以以其名义开展民事活动,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不
    2023-08-31
    493人看过
  •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人依法设立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法人有哪些特征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4-10
    461人看过
  •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湖南省分公司
    保监产险〔2007〕1575号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设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申请书》(长安责任险〔2007〕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湖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3-04-23
    97人看过
  • 股东在有限公司中需承担清算与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出资不到位;二、虚假出资;三、抽逃出资;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八、提供虚假报告骗取公司注销;九、股东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十、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十一、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十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在什么时候股东需要承担清算责任股东什么时候承担清算责任法律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的情况下由股东承担清算责任。股东清算责任的产生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间内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者未及时开始清算,是对清算义务的违反。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清算责任既是法定责任,又是行为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
    2023-07-20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如何给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7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 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
    • 股份公司承担责任发起人怎么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9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
    • 发起人对股份有限公司负什么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5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依照《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支付的股份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筹备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其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
    • 应该怎样解释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9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
    •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谁来承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依法应由公司的设立人来承担。在公司依法成立后,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