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无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3:17:59 88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无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机构无赔偿责任的情况有: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二、医疗过错责任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认定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该适用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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