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有哪些
满足下列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有明确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犯罪行为的。
2、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3、行为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最终判不判刑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需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般会判刑。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公安机构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构,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公安机构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构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了是不是就会被判刑?
被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这主要是看是否确有犯罪事实,如果确实是有犯罪事实,那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会被判刑的。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事拘留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公安机关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可能就是违法的。那么,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有哪些?上文已经就这个问题做出了介绍。要知道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最好的就是尽快委托律师进行探视,然后看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哪些行为会被采取拘留措施
314人看过
-
没有立案能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吗?
139人看过
-
可以对那些人采取拘传措施
136人看过
-
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怎样办?
74人看过
-
刑事拘留审查后需要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处理
205人看过
-
刑警对有嫌疑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456人看过
-
违法采取拘留措施措施主要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人采取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其期限为15日以下。在司法实践中,违法采取拘留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没有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某一行为不具备妨害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而对行为人适用拘留,即属违法拘留。 (2)对依法不应当适用拘留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
-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拘传、采取哪些强制措施,采取的措施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训诫训诫,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指出行为人行为的违法之外,并责令加以改正或不得再犯的措施3。2,以便以此约束行为人并防止妨害行为继续发生的强制措施、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由司法警察强制其离开法庭、罚款、拘留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以防止妨害行为继续进行的措施。4、罚款罚款、拘留拘留,是指依
-
-
临时拘留可以再采取强制措施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0暂时拘留是强制性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留,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