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0:01:20 316 人看过

挪用专项资金定性依据

审计过程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对此类问题,通常按照《预算法》定性,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处理,却鲜有从刑法的角度来考虑其定性和处理。笔者认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反专款专用的财经纪律行为应区分情况进行定性和处理。

不同项目的专项资金性质截然不同

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又分为一般用途和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为了满足国家治理需要,政府从不同角度设置了不同类别的项目专项资金,以及为了平抑分税制财政状况差异,设置了中央、省、市、县多级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多为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其法益是一般财经纪律的保护和维持。而从打击犯罪、保护弱者、应对突发事件角度出发,又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资金规定为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并用刑法来维护其权益。为了保护下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挪用失业保险基金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行为,也归为特定用途专项资金类别。

因此,资金的重要性不同,其法益受保护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专项资金挪用怎么处罚
    一、专项资金挪用怎么处罚(一)挪用专项资金罪处罚标准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2023-04-24
    87人看过
  • 挪用专项资金是什么罪
    挪用专项资金就可以按挪用资金罪来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有哪些内容?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
    2023-02-15
    454人看过
  • 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三)
    四、预防犯罪对策无论是审计监督还是法律严惩,都是事后的监督和制裁,无法从源头上遏制专项资金挪用犯罪现象的发生,也无法有效的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群众利益受损。鉴于此,在立法上要严厉打击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的同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进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挪用犯罪的事前预防和事中制约,同时,也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综合考虑这些措施使得有关人员不愿犯、不敢犯、不能犯。(一)完善立法犯罪原因的经济学理论是以假设人类有足够的理性面对社会且总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前提的。该观点认为,由于犯罪人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所以才去犯罪。对于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的处罚都是按照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条款来进行的,而我国目前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刑罚规定,仅规定了自由刑的处罚,即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没有追究其行政方面的责任,在追赃方面亦无具体的规定;或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也大多数能够被判执行缓刑,
    2023-05-03
    212人看过
  • 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一)
    有观点认为,“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还有观点认为,“专项资金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购置等专项支出;二是建设性专项支出;三是事业性专项支出”;第三种观点认为,“挪用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破坏专款专用的原则,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擅自改变公款用途,将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行为。”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一)一、概念的界定尽管“专项资金”这个名词在我国较为普遍地使用,但迄今为止,对其内涵和外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在当前的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也有各种名称,例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且在不同领域或不同行业又各有其不同的具体内涵。有观点认为,“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
    2023-05-03
    334人看过
  • 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二)
    三、犯罪原因分析专项资金一个重要的特征是“专”,从专项资金的形成、拨付到管理、使用,和“专”密不可分,专门账户,专人保管,专门用途。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进行管理,但在我院查办的几起案件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都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不仅单位内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混乱、使用随意,外部的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只能是事后监督。而对已经划拨的资金在日常的管理和使用中无法进行有效监督,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从而导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各种监督制约规定流于形式,往往是经办人一人负责全过程,没能实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我院办理的某镇财政所财税专管员俞某挪用专项资金案件中发现,作为收支管理专户的会计,其只有保管的职责,如需动用专户资金,需先经
    2023-05-03
    162人看过
  • 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了什么规定
    挤占、挪用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只是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财经纪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用买油的钱打了盐”,一般认为,为了解决某某事项的项目资金缺口而挪其他项目资金临时用一用,从百姓的通识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按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即可。将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用途的款物挪作他用,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无论是挪作公用还是私用,都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将上述款物挪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还应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某贫困乡镇将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虽然是公用行为,相关人员也受到了一定的刑事制裁。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方面(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2023-05-02
    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7
      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1
      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 2022年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3
      1、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
    • 挪用专项资金的依据如何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1、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
    • 挪用专项资金如何定性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3
      1、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