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9:30:14 165 人看过

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书面复议制度的基本内容有: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面材料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

(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60日。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可以。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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