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延伸保护的必要性
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延伸保护,非自今日始。无论从立法上,还是在学说上,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人身权的延伸保护最早源于血亲复仇制度。血亲复仇是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原始人普遍遵行的一种社会习俗。原始社会的复仇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专指父母、兄弟、亲属被他人杀害或遭到侮辱,作为子弟或族人有权报复仇人的行为,这是约定俗成的正当报复措施,为本氏族每个成员所自觉遵守。如果说原始社会复仇制度还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那么,在人类社会进入习惯法和早期成文法时期的法律中仍然规定有血亲复仇制度,这一时期的复仇,则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了。当民事主体已经被杀害,血亲所享有的复仇权利,无疑具有人身权的延伸保护意义。
有罗马法中,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受到了重视。这种延伸保护,一是向民事主体诞生之前延伸,认为胎儿或即将出生的婴儿被视为已出生儿,其意义是对于某些法律后果来说,还溯及出生前的一段时间,考虑尚未出生但已怀于母体中的人。
罗马法认为,胎儿从现实角度上讲不是人,但由于它是一个潜在的人,人们为保存并维护自出生之时起即归其所有的那些权利,而且为对其有利,权利能力自受孕之时起而不是从出生之时起计算。罗马法甚至规定,为保存自受孕时起就归其所有的那些权利,在死因继承中,继承暂缓,同时选择一位胎儿保佐人,以维护即将出生的婴儿的利益。如果母亲在怀孕后但在分娩前丧失了自由和市民资格,子女在出生时仍是自由的并且是市民。即使是父母在子女出生前丧失了产生于元老职位的特权,但只要在妊娠时他仍保留着这种特权,它就仍完好地保留给子女。二是向权利主体消灭之后延伸,认为随着主体的死亡,某一主体的权利及其诉权转移到其他主体身上,一般来说,转移到继承人身上,但是,针对继承人,只能按照其得到的范围提起罚金诉讼和混合诉讼,而且不得提起所谓的"当事人间的报复性诉讼"。
在近现代民事立法中,一般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对其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仍作延伸保护的规定。如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第312条规定:"子女于婚姻关系中怀孕者,夫即取得父的资格。"父的资格的取得,乃为亲权的取得,可见胎儿在尚未出生之时,即已成为亲权的主体。该法第725条规定,必须于继承开始时生存之人,始能继承,但尚未受胎者除外。这意味着继承开始时已受胎者,就享有继承的权利。
在德国法上,一方面在第844条"因侵害致死时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中规定"第三人在被害人被侵害当时虽为尚未出生的胎儿者,亦同",对人身权保护作向公民出生前延伸的规定,另一方面在第l条仅规定公民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却不规定权利能力的终期,为对民事主体人身权的死亡后延伸保护,留下了广阔的余地。正如学者所说:法律既不设权利能力终于死亡之规定,则死者受侮辱或诽谤时,亦有受法律保护之必要。
《日本民法》采德国法体例,不规定权利能力的终期,同时在第721条规定:"胎儿,就请求权,视为已出生。"《瑞士民法典》第31条规定:"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死亡终止。""胎儿,只要其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即具有权利能力的条件。"日本法和瑞士法的这些规定,对于人身权保护延伸至公民出生之前,至为明显。在美国,对于公民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延伸至公民出生之前。如判例法规定,"每个人都被保护,不受侵权性行为之害,包括胎儿在内。"
在东欧一些国家中,民事立法对公民死亡后人身权的延伸保护,设有明文规定。如《捷克民法典》第15条规定:"公民死亡后,请求保护他的人身权利属于配偶和子女。没有配偶和子女的,属于父母。"《匈牙利民法典》第86条规定:"死者名誉受到侵犯时,可由死者的亲属和死者遗嘱受益人提起诉讼。"虽然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延伸保护非至今日始,但在理论上提出这一概念,用以概括法律对民事主体诞生前和消灭后的人身法益进行保护的客观现象,却鲜见其例。因此,应当对这一法律概念进行准确、科学的界定。
-
人身权民法典保护的延伸是什么
144人看过
-
死者人身利益的延伸保护
237人看过
-
重视对债权人保护的必要性
66人看过
-
延伸审计是什么
401人看过
-
保护版权的重要性是什么
134人看过
-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343人看过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
的合法保护必要性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为获一已之利,采取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时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有效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而且可以通过责令停止、罚款等行政手段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
-
女性的人身权利受到的保护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网友提问:妇女的人身权利受到哪些保护解答: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必要性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必要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
-
什么是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3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在于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2、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
-
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在于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2、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