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自首的法条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22:44:52 268 人看过

一、刑法中自首的法条有哪些内容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和立功区别

1.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2.法律效果不同:

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之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一般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n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n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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