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基本农田省政府有权作出决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7:11:00 25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省政府无权决定。

相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提醒大家如果补偿不合理的,无法保障被征收之后的生活,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吃亏。

其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要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基本农田征收主体如何确定?
    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一、土地征收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
    2023-04-11
    397人看过
  • 我国的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吗
    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的面积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主要有:(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因此实际上许多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的范围。若您的耕地属于上述范围,则为基本农田。当政府部门决定征收您的耕地时,请注意须有国务院的批准才可进行征收,否则便是程序违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批准
    2023-03-29
    146人看过
  • 农村的基本农田征收怎么办?
    征收农村基本农田的,必须要有合法手续,并且要依法给予农民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
    2023-04-18
    202人看过
  • 农民征收基本农田如何补偿?
    国家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具体省直辖市制定的补偿标准。根据农田的使用用途划将征收农田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参照政府制定的补偿金额可以确认具体的补偿费用。一、农田征用多少钱一亩我国农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国有土地被征收如何赔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
    2023-03-17
    463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哪一级政府审批
    新《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是由国务院进行审批。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因此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审批。一、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另外,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理,实行特殊保护:(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
    2023-03-02
    223人看过
  • 了解基本农田征收的程序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4、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5、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的程序(一)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对象是拟征收的土地的地类、权属、地上房屋、地上青苗以及附着物的情况。(二)社会稳定风险评
    2023-07-07
    228人看过
  • 永久基本农田永远不能征收吗?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确保“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只有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情况时,还是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征收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是永久基本农田,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镇政府都没有征地的审批权。只有报国务院批准才能征收基本农田。批准的层级很高,审批下来比较难。在征收农村基本农田的时候,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要求,此时连省、
    2023-08-17
    292人看过
  • 政府决定征收
    合同期限
    1、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泉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徐州市泉山区二环北路西延(泉山段)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法被征收的,应当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征集范围:详见徐州市规划局印发的《二环路北路西延线(泉山段)及宿山货场一级港一期工程附图》(已公示)。2。合同期限: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1月6日(30天)。3。征收与补偿方案:详见《二环北路西延(泉山段)工程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方案》。4征收部门:徐州市泉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单位:泉山区人民政府宿山街道办事处、星火街道办事处。6。征集点办公地点:东楚二手货市场北门西侧办公楼、通山货场路、星火群英社区居委会大院。7。监督举报电话:8579**本次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对本次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徐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2023-05-08
    337人看过
  • 政府征收决定
    征收决定
    一、政府征收决定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泉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徐州市泉山区二环北路西延(泉山段)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1、征收范围:详见徐州市规划局出具的二环北路西延(泉山段)及苏山货场一类口岸一期项目附图(已公示)。2、签约期限: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1月6日止(30天)。3、征收与补偿方案:详见《二环北路西延(泉山段)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4、征收部门:徐州市泉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5、征收实施单位:泉山区人民政府苏山街道办事处、火花街道办事处。6、征收现场办公地点:铜山货场路东楚旧货市场北门西侧办公楼、火花群英社区居委会院内。7、监督举报电话:8579***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
    2023-06-12
    70人看过
  • 征收基本农田时,有哪些安置方式
    基本农田被征用时,有哪些安置方式?耕地被拆迁时,主要的安置方式是货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他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根据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规定。
    2023-05-31
    177人看过
  • 征收基本农田需经什么批准
    征收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审批。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一、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的面积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主要有: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二、征地拆迁是否合法?1、要知道有没有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市、县国土行政主管
    2023-04-06
    378人看过
  • 征收基本农田如何进行安置
    拆迁农田时,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为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23-02-28
    413人看过
  •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用于开发吗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一、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有哪几种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是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耕地开垦费一般为10至20元每一平方,经国务院批
    2023-03-20
    217人看过
  •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征收价格比一般耕地高吗
    一、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对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的保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农田的基本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当前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有15.5亿亩,这些农田的耕作质量都较好,粮食的产出量大,为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永久基本农田的设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田的高度重视,2018年自然资源部还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件。当下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优质耕地在急剧的减少,即使国家有着占补平衡的政策,但是当下能够开发的耕地质量都较差,在这样的现状也导致了城乡的进一步失衡。农村是深化改革最为深厚的根据地,而农田又是农村的基础所在,保护农田,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是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石之所在。二、永久基本农田征收价格比一般耕地高吗不一定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
    2023-06-12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今年政府征收基本农田是多少钱一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
    • 政府征地是基本农田,没有批文,1000亩合法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没有批文的征地都是不合法的,一般来说征地都是要有相关手续的,贴公告,征地批文等这些都
    • 政府强制征收基本农田工业用地应给多少钱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
    • 基本农田征收可以不收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即,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 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的面积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主要有
    • 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房屋所有权归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5
      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宣传和解释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依法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