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以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障费而发生的纠纷。
2.《劳动法》第二条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起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威有,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7.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9.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愿用人单位为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受理范围
21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范围
203人看过
-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是?
30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
235人看过
-
民事案件诉讼范围受理的纠纷案件有哪些?
194人看过
-
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案件
313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管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主要有四个,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此就不赘述了。
-
一般民事诉讼不受理范围是指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9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3、因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4、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受理范围主要有哪一些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一般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第一款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仅包括物质损失,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二款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
-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裁决范围及诉讼时效等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0仲裁的受理、裁决等都有时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哪些案件不能受理民事诉讼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就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包括: (1)财产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