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穷竭原则质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00:14 230 人看过

「内容摘要」权利穷竭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在传统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和商标三大领域得到广泛认可。人们运用该理论来分析、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但是笔者通过学习研究却认为,在商标权领域并不存在权利穷竭问题。理论界所说的商标权穷竭至多可看作是对商标权的一种限制。

「关键词」权利穷竭原则商标权内容商标权不穷竭商标权限制

权利穷竭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又称权利用尽原则、首次销售原则。其基本涵义是: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穷竭了。凡是合法地取得该知识产权产品的人,只要不将其用于侵犯知识产权人的专用权,即可以自由地使用、转卖、处置该知识产权产品。

权利穷竭原则在传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三大领域得到广泛认可。在专利权领域,权利穷竭是指专利权人对首次投放到市场的专利产品的使用权和销售权的穷竭;在版权领域,权利穷竭原则是指权利人对投放市场的版权作品发行权的穷竭;在商标权领域,权利穷竭是指合法地载有某商标的货物一经投放市场,商标权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被视为用尽,任何人再次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应无权阻止。因此,在销售活动中,权利人只可正常行使一次权利。

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即是授予知识产品创造人以独占权,使其在没有别人同其竞争的条件下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产品以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通过经济利益的刺激,鼓励知识产权所有人不断地生产知识产品,以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法律又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了一些必要的限制,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权利穷竭亦是限制之一。我国《商标法》中尽管没有规定权利穷竭,但我国理论界一致承认商标权的穷竭。

1994年发生在北京的枫叶、鳄鱼商标纠纷案即涉及到商标权穷竭问题。北京百盛购物中心的新加坡鳄鱼公司经销商,购人北京服装厂生产的枫叶牌服装,撕去枫叶注册商标标识后,换上鳄鱼商标,高价出售。北京服装厂就此对新加坡鳄鱼公司提起侵权诉讼。由于对有关商标权理论认识不清,造成该案长期搁置。

有的专家认为,北京服装厂卖出服装后,就失去了对该服装的任何支配权,包括在服装上使用标记的权利。请问:北京服装厂有什么权利要求在已经卖给别人的服装上使用自己的商标?这是典型的运用商标权穷竭理论进行分析,即鳄鱼经销商不侵权。有的专家则认为新加坡鳄鱼公司经销商侵犯了北京服装厂的商标权。

笔者通过学习研究,并结合本案,却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在商标权领域不存在权利穷竭的问题。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商标权,其内容是什么。

一、商标权及其内容

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排他性支配权。它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续展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是核心。我们说商标权,一般就是指商标专用权而言,其他诸如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续展权之类均是由此而产生。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就是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标权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权,也称为商标权的积极效力;二是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

共6页;当前位置:1/6[1][2][3][4][5][6][下一页][尾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权穷竭抗辩是什么
    商标权穷竭又称为商标权用尽或权利穷竭,是指商标权人或者其被许可人将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其他任何人进一步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不受商标权人的控制;买售商标权商品的人,只要不是最终消费者,仍要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这是因为,商标权保护的重要目的在于,在禁止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一基础上,避免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一旦商标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出售了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即告实现,也就是说商标权人已经行使了其权利,其权利已经用尽了,不能禁止该商品在市场上进一步流通,也不能禁止其他任何人使用该商品。该制度的立法价值在于,平衡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和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所有人的物权,保障商品在市场上的正常流通,促进经济贸易活动的正常运行。如果不存在这种限制,则商标权人可能会利用商标权控制商品的流通、分割市场,保持其垄断地位。这对于社会公众来讲,显
    2023-02-28
    207人看过
  • 商标权穷竭抗辩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权穷竭又称为商标权用尽或权利穷竭,是指商标权人或者其被许可人将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其他任何人进一步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不受商标权人的控制;买售商标权商品的人,只要不是最终消费者,仍要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这是因为,商标权保护的重要目的在于,在禁止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一基础上,避免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采用该种抗辩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合法投入。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首次进入流通领域必须是由商标权人控制的,必须是经商标权人合法投入的。如果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被不合法地投入市场,商标权人不能控制,那么就会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反而会使权利穷竭为商标侵权大开方便之门。因此,商标权穷竭原则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商品,这是商标权穷竭的前提条件。2、告知来源。第三者在进一步销售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时,有义务以显著方式告知
    2023-02-27
    436人看过
  • 商标权穷竭抗辩的条件是什么
    一、商标权穷竭抗辩的条件是什么商标权穷竭又称为商标权用尽或权利穷竭,是指商标权人或者其被许可人将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其他任何人进一步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不受商标权人的控制;买售商标权商品的人,只要不是最终消费者,仍要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这是因为,商标权保护的重要目的在于,在禁止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一基础上,避免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采用该种抗辩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合法投入。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首次进入流通领域必须是由商标权人控制的,必须是经商标权人合法投入的。如果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被不合法地投入市场,商标权人不能控制,那么就会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反而会使权利穷竭为商标侵权大开方便之门。因此,商标权穷竭原则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商品,这是商标权穷竭的前提条件。2、告知来源。第三者在进一步销售附载注册商标标识
    2023-05-02
    484人看过
  • 商标权穷竭抗辩的条件是什么
    一、商标权穷竭抗辩的条件是什么商标权穷竭又称为商标权用尽或权利穷竭,是指商标权人或者其被许可人将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其他任何人进一步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不受商标权人的控制;买售商标权商品的人,只要不是最终消费者,仍要继续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这是因为,商标权保护的重要目的在于,在禁止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一基础上,避免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采用该种抗辩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合法投入。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首次进入流通领域必须是由商标权人控制的,必须是经商标权人合法投入的。如果附载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被不合法地投入市场,商标权人不能控制,那么就会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反而会使权利穷竭为商标侵权大开方便之门。因此,商标权穷竭原则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商品,这是商标权穷竭的前提条件。2、告知来源。第三者在进一步销售附载注册商标标识
    2023-06-01
    354人看过
  • 什么是权利穷竭
    一、什么是权利穷竭权利穷竭制度对于其内涵和适用范围应该有准确的界定,不然就会给权利人的利益造成不当的损害。本文以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个领域的三个问题为切入点,阐述了笔者对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制度的理解和看法。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但同时,为了防止这种垄断性权利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障碍,知识产权制度在维护创造者专有性权利的同时,又对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以协调创造者、传播者、与代表社会利益的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制度就是对专有权利限制的一种典型制度。二、权利穷竭原则权利穷竭原则在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专利权法中具有不同的内容,但又具有一定的共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穷竭权项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是指特定权项的穷竭,而不是指所有权项的穷竭。首先被穷竭的不是人身权,而是财产权;其次穷竭的不是著作财产权、专利权或商标权本
    2023-04-23
    149人看过
  • 什么是版权国际穷竭制度
    著作权穷竭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投放到市场上以后,他人就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用任何方式销售其作品。是西方国家为了鼓励商品自由流通而在法律上采取的措施之一。有的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著作原件或复制物经权利人的同意以让与的方式进入流通领域,则允许对该著作的再次传播。但也有不少国家的法律及司法实践,仅仅承认工业产权可能在贸易活动中穷竭,而不承认著作权的穷竭。同时,有关著作权穷竭的原则能否越出一国范围而适用,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一、著作权穷竭的限制根据我国及其他国家著作权法或者版权法的规定,对著作权穷竭大体有三种限制:(一)追续权追续权是作家或艺术家的文学艺术作品原作或原稿,在作者第一次转让后,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的分享该原作或原稿转售利益的权利。这项权利最早由美国等西方国家创设,此后被一些国家接受。《伯尔尼公约》第14条之三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我国还没有该项权利。(二)出租权出租权是有偿许可他人临
    2023-02-2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著作权权利穷竭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后,作为产
    • 著作权权利穷竭原则是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3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后,作为产
    • 什么是著作权权利的穷竭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5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
    • 著作权权利穷竭原则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
    • 著作权权利穷竭原则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25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