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18:16:59 461 人看过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最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

2.法院收到回避申请后,会对回避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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