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0:13:43 146 人看过

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主要看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人是哪个机关,由最后作出侵害公民权利行为的那个国家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时间从哪开始计算

国家赔偿时间从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生效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有哪些

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

1、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即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2、刑事赔偿不实行诉讼程序,受害人只能通过非诉讼程序求偿。

3、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错案怎么起诉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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