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云南省制定出台。《办法》规定,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制定规范性文件违法引起群众举报投诉、造成群众集体性上访或行政赔偿等后果;制定规范性文件不依法报送备案或者不按时报送备案;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出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等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根据《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做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的,诫免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大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大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责令离岗培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危害后果巨大的,调离执法岗位并取消执法资格;违反政纪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从重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明知行政执法行为错误,但不及时制止、停止或者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干扰、阻碍、抗拒法制机构对责任追究举报和控告情况进行核查,对责任追究案件进行调查、审理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控告人或者责任追究承办人员打击报复的。
《办法》还对做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追究做出了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一年内行政执法人员5%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年内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60%的案件被确认违法或者撤消的、在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合格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并追究该机关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另外,《办法》规定,新闻单位可以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案件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
行政违法或不当要究责
78人看过
-
责任行政必须追究违法不作为
163人看过
-
强拆行政行为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吗?
199人看过
-
行政执法违法或不当将受处罚
233人看过
-
商家行为失当无法追究责任
225人看过
-
政府不履行追究强拆违法责住的职责行为违法
420人看过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
-
什么情况下行政过错行为应当被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09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政机关实施下列行政执法行为时,因工作人员有过错,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 (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违法行政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是指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
哪些违章行为将要被追究事故全责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违章行为要负事故全责的情形: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3、机动车与没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等。
-
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为有哪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的。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