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处分财产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01:21 158 人看过

2008年1月3日10时许,被告人刘骄窜至四川省成都市一网吧内,见网管员李XX保管的一辆大阳牌DY125-2A型红色两轮摩托车停在室内,便慌称借用回家,得李应允,后被告人刘骄将车开出变卖,获款挥霍。经鉴定:两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325.00元。

【分歧】

本案就罪名问题产生了分歧,一种认为是盗窃;另一种认为是诈骗。

【评析】

笔者认为,行为人刘骄以占有为目的,以回家为借口,将骗取的财产变卖,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诈骗。其理由如下:

盗窃与诈骗都是属于侵犯财产型的犯罪,现行刑法对诈骗罪的罪状描述得过于简单,区别不太明显,但如果对分则条文进行体系解释,就不难发现,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取得财产的犯罪分为: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犯罪。盗窃罪属于前者;诈骗罪属于后者。

诈骗罪的受害人的处分行为,必须是基于认识错误,而认识错误的产生或维持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处分行为意味着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即由行为人或第三者事实上支配财产。至于受害人是否已经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一方面,要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判断,即在当时的情况下,社会的一般观念是否认为受害人已经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进行事实上的支配或控制;另一方面,受害人是否具有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支配或控制的意思。如,常见的以借打手机案——甲与乙通过网上聊天后,约在某咖啡厅见面。见面聊了几句后,甲的BP机响了,同时声称忘了带手机,于是借乙的手机打电话。甲接过手机后装着打电话的模样,接着声称信号不好而走出门外,趁机逃走。这种行为也不能认定为诈骗,只能认定为盗窃罪。因为乙虽然受骗了,但他并没有因此而产生将手机转移给甲支配与控制的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在当时的情况下,即使乙将手机递给甲,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乙仍然支配和控制着手机,即甲没有占有手机。甲取得手机的支配与控制完全是后来的盗窃行为所致。

本案,被告人刘骄没有返还的意图,即欲占有,后通过隐瞒真相的手段,向李X借用摩托车,李信以为真,将保管的摩托车临时的使用权转移被告人刘骄,说明李的自愿交付行为(处分行为)是出于意识的瑕疵,被告人刘骄取得该财产的使用权是完全欺骗完成的,故被告人刘骄的行为应构成为诈骗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一)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三)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一、债务人跑了可以找亲戚吗不能。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
    2023-02-24
    136人看过
  • 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1、被他人损害了财产后,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财产的损失。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
    2024-02-04
    271人看过
  • 侵害他人财产是什么违法行为
    一、侵害他人财产是什么违法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是对被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
    2023-04-20
    46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分为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是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行为人由于自身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特征是什么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
    2023-08-04
    457人看过
  • 财产受侵害的成分有哪些?
    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与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不同,对一般侵权行为而言,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前提。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
    2023-07-06
    178人看过
  • 财产分割(俗称析产),是指财产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
    财产分割常见的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益的遗产、分割合伙经营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联营的财产等。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要算清家底,包括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债权、债务情况。根据上文的讲解后,我们清楚的知道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是需要注意什么了。由于双方都想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建议你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
    2023-08-17
    188人看过
  • 遭遇强奸行为人被受害人打死怎么处理
    遭遇强奸行为人被受害人打死的处理:构成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遭遇强奸行为人被受害人打死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负刑事责任。遭遇强奸行为人被受害人打死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2022-06-24
    414人看过
  • 对侵害财产权行为进行梳理
    一、对侵害财产权行为进行梳理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等行为。国家所有的财产以及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二、财产侵权案件的诉讼时限为何财产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财产侵权纠纷诉讼时效适用普通侵权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可向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财产侵权案件如何确定
    2023-09-06
    1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侵害他人财产罪行
    一、如何处理侵害他人财产罪行没有损害他人财产罪这个罪名,对于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自诉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2023-12-15
    487人看过
  •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一般不单方民事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的撤销、债务的免除、追认代理权等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但不需相对人承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或立遗嘱、刊登悬赏广告、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无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的行为。而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需要双方共同协议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的,必须在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的:(1)如果其精神状态出于正常阶段,由其本人亲自参加诉讼;(2)处精神状态不正常阶段,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
    2023-07-29
    201人看过
  • 定罪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的或者纠结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以上是本罪的立案侦查的标准。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藏尸怎么定罪行为人故意杀人藏尸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7-01
    122人看过
  • 私人财产受到了侵犯怎么办,损害私人财产如何处罚
    私人财产受到了侵犯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侵犯他人的财产是会构成犯罪的,其处罚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损害私人财产属于数额较大情况的,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一、私人财产受到了侵犯怎么办私人财产受到了侵犯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及时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侵犯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对行为人依法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二、损害私人财产如何处罚损害私人财产处罚方式: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2023-07-28
    438人看过
  • 受贿罪之收受财物答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分析
    作者:王鑫钟宏刘卫华2000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在电话中约见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县长助理(协助县长分管建委、规划局等)刘xx,之后,在刘的汽车上送给其5万元,请刘多关照。刘收受此款后,全部用于个人开支。5月,刘xx升任副县长,分管城建、商贸等。2001年的一天,该县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到刘家,以刘装修房子赶礼为名,送给刘5万元,要刘在承建工程和以后的事情上多关照。刘xx收下此款并将其用于装修私人住宅。他后来在供述中讲道,他明白送钱给他是希望其今后在建设工程方面给予关照。但法院审理中查明,刘xx在收受上述财物后,并未在承建项目和拨付工程款上为他们实际谋取利益。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除了索贿的情形外,只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构成受贿罪。而本案中,刘某在收受财物后,在近二、三年内,并未给请托人谋取任何利益,也没有
    2023-06-11
    445人看过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处分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能处置被监护人房产,但是如果为了监护人的利益不得不作出处理的除外。因此房地产登记机关会视具体情况要求监护人提供为产权人利益而出售房产的证明文件或作出必要的承诺。一、未成年人房产可以出售吗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有哪些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如下:1、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2、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
    2023-04-12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30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3
    • 没收财产的行为处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印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投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追缴了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
    • 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的表现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2
      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如果债务人即便无偿或以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但其仍具备债权的清偿能力,则不能认定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受害人财产,拍卖后如何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