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2:20:30 170 人看过

首先房屋分割登记办理条件为: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一致;

2、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真实、有效;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致;

4、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2)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记载冲突的;

(4)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7)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6、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一、自建房围墙加高算违建吗

1、如果自己家的围墙属于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就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6)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2、自建房围墙加高,未获得审批,属于违章建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房屋分割,离婚时怎样分割房屋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离婚房屋分割协议怎样写离婚房屋分割协议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女方:__,__
    2023-07-24
    183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分割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法院如何分割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法院在办理遗产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等一些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遗产房屋过户办理流程有哪些(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
    2023-05-27
    412人看过
  •  房屋分割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以避免分割协议反悔或被撕毁的情况。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在法庭上具有更高的说服力,法院将按照公证书进行判定。因此,如果想确保分割协议的合法性,最好进行公证。将房产分割协议公证一下是一个好主意,因为经过公证的房产分割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如果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其中分割的人也会反悔,甚至撕撕毁分割协议。如果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即使到法庭上,法院也会按公证书进行判定的,因为公证处也是属司法机关,它是能代表法律程序进行的,也就是属第三方最有效的证人、证词。 房 产 分 割 协 议 公 证 是 否 有 必 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而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房产分割协议进行分割。因此,房产分割协议公证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首先,公证可以证明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违反法律法规而导
    2023-09-05
    278人看过
  • 房屋抵押需要户口本原件吗,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一、房屋抵押需要户口本原件吗房屋抵押登记一般是不需要提供户口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第七十六条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其他必要材料。二、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对借款人的要求:借款人首先要是中国大陆境内年满18周岁,一般来说不超过65周岁的合法有效身份的居民,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责任能力,并且无重大不良违法违规的记录;个人征信良好,有稳定的工作,
    2023-06-16
    310人看过
  • 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条件一般是: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协议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一方不能把协议作为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依据。在离婚前,夫妻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只要婚姻关系没解除,协议就不能生效。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
    2023-07-02
    341人看过
  • 民法典产权人房产分割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民法典产权人房产分割要具备什么条件转让房屋时,转让人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权属没有争议,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就可以转让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
    2023-06-19
    368人看过
  •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法律对房屋赠与规定了五个必须要办理的手续: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
    2023-06-21
    443人看过
  • 分割房产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1.涉及房产的证据。商品房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村自建房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2.涉及动产的证据。如汽车、冰箱、电视剧等一般都属于婚后财产,采取实物分割或变价补偿等方式平均分割。一、离婚要什么证据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证据:第一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第二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023-03-24
    431人看过
  • 遗产分割协议需要具备的条件
    分割遗产协议的内容:继承人及相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遗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具体的分割方案。这部分要详细清晰,不能模棱两可。遗产人生前负债的,应当在协议中说明各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在继承人中,如有放弃继承权或拒绝遗赠或死亡等特殊情况,也应写清楚。其他有关事项。最后最好注明本协议经公证后生效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几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立协议的日期。遗产分割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遗产分割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效:1、被继承人书写遗产分割协议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被继承人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产分割协议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产分割协议
    2023-07-02
    117人看过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条件分割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没有效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
    2023-08-10
    28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房屋转让要什么费用
    1、离婚财产分割和房屋转让的费用是多少?(1)税收:1。契税为房产价格的2%;2。印花税是房产价格的5%。(2)费用:1,注册费80.00元;2,交易费2%(按生产价格计算);3,成本20.00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遗赠材料;(四)分立、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离婚协议中财产转移所需的材料和程序。离婚协议中财产转移所需材料如下:。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3。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所有
    2023-05-08
    324人看过
  • 离婚需要分割什么
    要注意下列问题: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一、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净身出户吗婚内一方出轨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但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放弃全部财产。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一方出轨能少分财产吗一方出轨不一定可以少分财产。一方出轨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多分或少分。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离婚财产分割时,若包含外人财产的,财产分割原则是:1、明确属于外人份额的财产并分离;2、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原则
    2023-03-11
    111人看过
  • 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存在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5、一方有困难
    2023-04-29
    202人看过
  • 什么条件能够分割遗产
    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分割共同共有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遗产:1、该遗产应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另有约定的除外;2、分割时应当以双方协商为优先原则,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其他条件。一、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有什么讲究?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要点有什么离婚财产分割的要点有:1、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
    2023-03-23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房屋房屋抵押条件需要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6
      房屋抵押需要下列程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 离婚案件房屋分割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对于离婚案件房屋分割问题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确认在诉讼中争议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确定这个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 一、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2
      在离婚时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按照协商的结果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处理。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则不进行处理。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后房屋分割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7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
    • 房屋赠与什么条件需要过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