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转行政处罚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09:50:31 252 人看过

一、取保候审到期能转成行政处罚吗

取保候审后能不能转为行政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办案机关机关依据案情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之一【禁业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在这部分知识范围内要注意: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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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这个问题: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档案管理

立案

对由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交、媒体曝光、监控发现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文化市场有关案件,执法科室根据核查情况,填制《立案审批表》,法规科审查,执法科室送局长审批。

调查取证

执法科室具体负责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收集证据等调查取证工作。

审查

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法规科审查,并送局长审批。

告知

1、法规科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执法科室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办案人员进行复核,填写《陈述申辩情况审核表》,法规科审查,执法科室送局长审批。对提出听证的,法规科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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