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两者之间的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35:11 468 人看过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两者之间的联系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行政主体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二、行政赔偿可以直接诉讼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形的,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是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五条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

两者仍然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

(一)原因不同。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二)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

(三)程度不同。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补偿充分。国家赔偿法针对的损害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而行政补偿没有这种限制。而且,对国家赔偿法规定范围之内的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也并非全部赔偿,而是限于最低限度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规定“计算标准”的作用之一为了限制赔偿的数额。行政补偿采取补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国家就补偿多少。当然,行政补偿所针对的损害必须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遭受特别的损害,而不是普遍的损害。从损害这一点来看,行政赔偿着眼于赔偿的最高数额,而行政补偿着眼于损害的特定性,没有数额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暂缓执行与行政复议两者有什么联系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则在当事人提供了合适的担保人或交纳了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之后,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与行政复议两者有必要联系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
    2023-02-24
    189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概念及区别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都是国家责任范畴的制度。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行政赔偿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补偿。因此,两者都是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补救措施。行政补偿是指在行政主体执行合法行政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该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国家依据法律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的制度。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两者都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国家对此采取的补救措施,都属于国家责
    2023-09-12
    169人看过
  • 刑事追偿与行政追偿有什么联系?
    刑事追偿是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向刑事赔偿请求主体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据法定程序责令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行政追偿是行政赔偿义务主体向行政赔偿请求主体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据法定程序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两者具有以下几点的联系:1.行政追偿和刑事追偿都是以国家赔偿为前提,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才能对责任人进行追偿2.行政和刑事追偿的方式都是向追偿对象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国家赔偿费。3.追偿主体都必须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只能对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4.追偿的费用都没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但两者范围都不超向出请求主体支付的赔偿费用。5.追偿程序都没在立法上系统规定。
    2023-04-24
    195人看过
  •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联系与区别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一、关于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一样吗不一
    2023-06-23
    482人看过
  •  补偿与行政补偿的互动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合法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所采取的补救措施。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行 政 补 偿 与 行 政 赔 偿 的 关 系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是行政法中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行政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受到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财产或其他形式的补偿。而行政赔偿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
    2023-09-12
    250人看过
  •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是什么(一)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也称为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适用的法律依据通常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政法律法规。(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三)司法拘留是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三者从形式上看都是对公民的羁押,实际上这三种拘留是根本不同的。二、
    2024-04-16
    308人看过
  •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2、两者的概念和分类不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
    2023-06-06
    9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下面是行政复议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
    2023-02-20
    149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责令赔偿的关系
    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但没有包括责令赔偿:(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如何减免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2023-07-06
    263人看过
  • 死刑与死缓:探究两者之间的差异与联系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判决死缓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
    2023-07-15
    414人看过
  •  股权与债权:揭示两者之间的差异与联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和限制。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但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而债权人则拥有公司的债权,只能在债权到期后向债务人请求偿还。拥有公司股份并不一定意味着拥有决策权。1.公司的所有权属于股东,而债权则属于债权人。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而债权人则享有公司的债权。股东可以转让他们的股份,但不能退股。一旦债权到期,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拥有公司股份的人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拥有债权的人则不能。决策权与债权无关。 股 东 与 债 权 人 地 位 不 同标题:股东与债权人地位不同在公司治理中,股东和债权人作为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具有不同的地位。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所有权和决策权,而债权人则主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这种地位差异导致了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股东往往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差异表现在公司法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规定上。公司法赋予股东更多的权利
    2023-09-15
    61人看过
  • 解除合同与赔偿责任之间的联系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一、协议违约怎么办协议违约后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造成的违约,则不用承担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单方面违约后,一般会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或者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还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对方逾期不履行的,可以根据不履行的实际情况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二、期房开发商跑路怎么办处理期房开发商跑路的方式是:首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起诉来主张违约责任,法院会根据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卖方进行赔偿,承担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导致买房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三、房子签了合
    2023-06-29
    97人看过
  • 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
    2023-04-24
    24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案件的赔偿与补偿问题
    一、行政许可案件的赔偿问题因行政许可给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而赔偿,如此责任完全可归因于行政机关,赔偿问题简单明了。复杂的是,原告的损失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许可规定》主要区分了三种情形:一是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被告与他人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被告的行政赔偿责任;三是被告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慎合理的审查职责,因他人行为导致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许可规定》同时明确,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决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二、行政许可案件的补偿问题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
    2023-06-06
    46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与行政信访两者之间有哪些不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受理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仅仅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 而对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附带性审查,其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所侵犯的相对人合法 权益。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 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事项的范围 基本涵盖了所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信访受案范围非常宽泛,信访人不仅对行政 行为可以提出
    • 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标准不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相同之处: (1)二者的行为主体都是行政机关,都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 (2)二者都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造成的; (3)二者实际上都造成行政上的损害结果; (4)二者都是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给予的一定的弥补; (5)二者都属于公法的范畴,都由公法来进行调整。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由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行政赔偿是
    • 2023如何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9-26
      1、行政赔偿性质上是一种救济手段,目的主要是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所受的损害得到弥补;行政追偿的主要目的是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其他行政组织或者它们所属的行政人员通过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方式予以惩戒,而不是试图通过行政追偿来弥补国家行政赔偿费用的损失。 2、行政赔偿的对象是受以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行政追偿的对象则是符合法律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 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之间的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双方和多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行政机关;内容方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