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必须体现薪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9:31:51 192 人看过

是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若合同中没有写,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要仲裁吗
    劳动合同不需要约定仲裁条款,直接仲裁前置。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怎么解决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的解决办法有:1、可以收集规避劳动法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并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当地劳动部门的信访或监察部门;2、直接将相关资料带到劳动部门信访部门填报;3、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4、找到当地劳动局网上投诉网站,提交匿名投诉资料。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
    2023-03-17
    484人看过
  • 底薪劳动合同标准范本中需要体现吗?
    一、底薪劳动合同标准范本中需要体现吗?底薪劳动合同标准范本中是需要明确体现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
    2023-04-13
    342人看过
  • 不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必须吗
    分情况。1.实际情况下,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极少数,毕竟大家都是为了工作赚钱的。但也难免有一些“劳动碰瓷”人士,在进入一些不正规的小公司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签劳动合同,等后期再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这种情况,因为已经给了公司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因此员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时,公司必须要在一个月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也不视为公司违法解除,这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权力。但公司需要证明有及时通知员工。但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上,公司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继续工作,那这个时候,公司一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一、劳动合同应该在哪些节点防范法律风险?(一)因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员工身份不明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虽有规定,但罚责不重,即企业违反签订劳动合同义务的违法成本不高。相反,不签订劳动合同,反可以规避社保、解聘
    2023-03-07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工资怎么体现
    合同中要如实约定工资标准,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签订劳动的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
    2023-06-25
    1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原则上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而试用工资则是必须达到80%,所以在度过试用期之后如果转正的工资的涨幅还没有超过20%的话,那么该公司就属于违约了,这时候需要向公司协商或者申请法律援助。而在实习期间有些公司给予的工资比较低的,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不过实习工资大多不会影响转正工资,转正工资必须是该公司给予在该岗位的正常工资以上。二、不按时发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2023-05-19
    251人看过
  • 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必须合并报税吗?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平时是需要分别按月做个人所得税税款申报的,年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合并一起计算纳税。一、个税汇算清缴公式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交税款,为负数则可以申请退税。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税收入专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是什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
    2023-04-11
    219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必须有十三薪吗
    一、劳动法规定必须有十三薪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还要为劳动者提供各项社会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工伤、生育险由公司全额缴纳。对于十三薪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具体的分配方式和工资,是根据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的。二、工资的组成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
    2023-06-10
    43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当天结清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当天结清工资吗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随之消灭,但是双方同时都会基于之前的劳动合同而产生一些后合同义务。今天,北京劳动法律师沈斌倜就在这里和大家先探讨一下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以后用人单位的义务,以后有机会再说劳动者的义务。大体说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以后,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可能向劳动者负有如下十一大义务: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员工离职薪资必须马上结清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结清工资,所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立即结算工资。一、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辞退合法吗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遇到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顺延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疫情期间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也不能直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顺延至员工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正当的相关理由可以证明违反公司制度,或在工作中有重要过失的,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双方确认后签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二、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工资要怎么结算旷工三天的,
    2023-03-18
    320人看过
  • 薪资合同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聘用合同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实际上的聘用合同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动法。一般而言,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但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新员工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
    2023-03-04
    495人看过
  • 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劳动合同
    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一、没过试用期离职需要花多久?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三天后便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过了试用期的话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三十天后才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公司如果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拖欠你工资克扣你工资,你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请求帮助,劳动部门会维
    2023-03-04
    2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合理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合理吗劳动合同必须签不签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4
    2023-05-16
    2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上写的薪资低于约定薪资,是否为有效合同?
    一、首先,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你希望完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改签。但一般情况下,很多用人单位就是这么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的,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和少上社保,如果你确实还想上班,可以选择妥协,正规用人单位也会按实际约定工资来发放工资的。保存好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条或转账记录),将来有可能用得上。二、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1、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企业和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最普遍。但是劳动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须明确在何种情况下企业应该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
    2023-02-16
    475人看过
  • 公司是否必须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企业并非必须要有集体劳动合同,企业依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是否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要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首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一、怎么理解集体劳动合同1、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2、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
    2023-02-22
    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2022年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0
      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
    •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要体现薪资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0
      1在劳动合同中不体现薪酬待遇,则该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或者部分无效合同。 2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
    • 提成体现在劳动合同是必要的吗?是否必须注明?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提成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提成款的内部规章制度。提成制度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范畴。劳动合同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虽不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其一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即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遵照执行。该制度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应成为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内部制度的内容发生抵触时,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
    • 劳动争议必须是年薪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1
      年薪是劳动争议纠纷范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情形都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工资是必须发放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