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0:01:11 223 人看过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构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构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法院不受理,但是若是因不动产诉讼的,期限是二十年。

一、行政诉讼费用承担是怎样的?

(一)被诉行政机构承担

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构承担。

(二)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三)被告承担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常务院关于执行防卫法新规定的答复
    正当防卫的成立标准、防卫过当认定等问题上,实务中和学界一直都把关偏严,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异化现象长期存在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结合具体案情和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一、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5)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
    2023-02-13
    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到最高法院吗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不受理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打官司怎么打到最高法院要到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的方式有: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的案件判决之后,当事人提起上诉;或者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自己审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大部分案件都是在基层法院或者中级法院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2023-07-21
    2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有什么
    行政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一、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是什么?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断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
    2023-06-28
    139人看过
  • 什么是最高行政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行政机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等。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通过什么方式予以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署的,具有次于宪法效力的命令。该命令用于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勋章或荣誉、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令、动员令。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和通过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国家主席的签署才能生效,但国家主席没有否决最高国
    2023-04-10
    47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及诉讼时效的类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1.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借款本金和利息、债券、出资等;2.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于无效行为;3.人民法院不得释明或者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4.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5.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6.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7.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内容。二、诉讼时效的类型:诉讼时效的类型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2.特别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2023-05-06
    278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文明、公正、高效。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
    2023-06-04
    22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行为而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法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诉讼,并受法院判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更多>

    • 最高法庭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诉讼规则中的取证规则这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从法院、行政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规则。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是补充式的调查取证,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应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中关于被告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引起的诉讼,具体认定应由哪一个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并作为被告,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诉讼法规定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3
    • 最高院关于最高院关于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答复的规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3-11-17【正文】:【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3.11.17【生效日期】1993.11.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
    • 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最高院关于限制高消费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院新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规定新在哪?2015年7月20日最高院修订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具体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二是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三是增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旧限制消费规定的大致内容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
    •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再审中的新证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再审中的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出“新证据”的规定。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涉及“新的证据”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只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所谓新发现,应当是指在此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