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伤认定书要注意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36:21 349 人看过

1、时效问题。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上访。法官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3、复议前置。法官提醒,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法官提醒,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书相关文章
  • 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有哪些内容?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签字):××××
    2023-06-18
    364人看过
  • 美容店合作合同书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1、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2、合伙期限,合伙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延长合伙经营期限。3、投资款比例和缴付时间: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XXX元整。甲方出资人民币XX元整,占股权XX%;乙方出资人民币XX元整,占股权XX%。4、双方缴付时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5、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6、管理分工:由乙方全权负责XXX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7、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对帐单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年度财务报告也由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持一份。8、在合伙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
    2023-06-01
    1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要注意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规定的,受伤职工要提高注意力了。4年前发生的工伤现在能否做工伤认定王先生:2008年我在打工时不慎将一根手指压断。因为打工的那家老板和我是远亲,他口头答应我等以后我遇到买房子等大事时会给予我一些帮助,所以我当时并没有向他要求赔偿。没想到,今年老板突然去世了,厂子由他老婆接管了,我怕她将来会不履行老板的承诺。想咨询一下,现在我还能不能要求她进行工伤赔偿?孟律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在2008年发生工伤后,应在一年内提出工
    2023-06-10
    55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内容哪些?工伤认定条件是?
    医院伙食补助。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勤医疗交通、食宿费用。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工具,由其所在单位根据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业带薪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因劳动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劳动并接受工伤医疗治疗的,在停业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认定条件:一是要是在上班下班途中。二是必须是交通事故。三是必须是不能是在自己主观上的
    2023-04-18
    430人看过
  •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书都是由各地的社保机构给出具的,所以决定书的基本格式都一样。当事人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是需要有60天左右的认定时间的,因此在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期间,肯定有很多员工都是非常迫切的,希望尽快得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而且也比较好奇,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一、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二、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
    2023-04-17
    396人看过
  • 如何申诉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第一种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对行政复议不服。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工伤认定书的内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
    2023-07-04
    162人看过
  • 认购书中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2、标的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务。具体到合同标的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3、合同履行期限从实践中的情况看,对该特定时间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一个期间,双方在这个期间内随时可履行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即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之日起15天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是约定一个期日,双方在这个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2002年8月1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7-03
    157人看过
  • 工伤鉴定包括哪些内容,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
    一、工伤鉴定包括哪些内容工伤鉴定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
    2023-03-17
    135人看过
  • 加拿大留学签证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1.复杂的申请材料加拿大留学签证的申请是所有留学国家中申请材料最复杂的。那么为什么加拿大使馆要求这么复杂的材料,准备这些材料又是为了证明什么呢?其实签证官想要看到的就是以下三点:留学的目的性和必要性目的性是指申请人必须对自己留加有着明确的目的以及对自己的留学生涯有整体的规划。必要性则是指,到加拿大留学对于申请人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是不可代替的,申请人要有充分的理由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不留在国内学习,而是选择出国?为什么没有选择其他国家,而是选择去加拿大?这两点都要体现在申请人的学习计划中,这是学生签证申请成功的关键,也是签证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能力足够的资金是通过签证的首要条件。由于个别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使得加拿大使馆加强了对申请人经济能力方面的审查。由于是自费留学申请,那么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其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从而不会因非法打
    2023-05-09
    68人看过
  • 条款工伤认定条例内容有哪些
    工伤认定条例的内容如下:《工伤认定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等等。一、新劳动法工伤规定有哪些我国《劳动法》中只是概括性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规范规定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工伤或者职业病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条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工伤认定有专门的认定程序。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
    2023-02-21
    20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工伤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怎样
    一、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二、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2023-04-28
    469人看过
  • 我在哪能拿到工伤认定书
    在哪里可以拿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工伤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前,暂缓认定工伤的期限。有关知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3)因暴力或其他事故受伤(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旅客轮渡、火车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
    2023-05-07
    233人看过
  • 制定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订立遗嘱所需内容如下: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状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置财产的类型、名称、数量和位置;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遗嘱的份数、保留和是否由执行人执行,遗嘱执行人的,应当说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8、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签字。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印机打印。(二)在自书遗嘱上亲笔写上自己的姓名,而不能加盖人名章或者捺手印。(三)注明年、月、日。年、月、日三个要素缺一不可。遗嘱中注明时间的规定主要是出于以
    2023-07-04
    389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可能存在的陷阱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一、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专家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并要求同卖方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对于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的陷阱,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补充上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卖方,要避免中介陷阱,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时最好还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二、内江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什么(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
    2023-03-05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更多>

    #工伤认定书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6
      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下来后,根据伤残等级将或者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不给予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 什么是工伤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
    •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9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售楼部的电话说我们楼盘已经开始认购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来看下。选好房子后,售楼部通常会和业主签订认购书。不少购房者买房之初,对认购相关的知识一无所知,在置业顾问的攻势下稀里糊涂就鉴定了认购书,在发生纠纷时才后悔莫及。在我们买房时一定要清楚了解认购书有哪些内容,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些什么。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
    • 职工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所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 行政裁定书模板需要写些哪些内容要注意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因为鉴定主体有所不同。行政鉴定不同于司法鉴定要注意的主要是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韵鉴定部门进行,而司法鉴定则由法院鉴定部门或法院指派、委托的鉴定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