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同住人的认定如下:
1、同住人在公有住房处具有常住户口;
2、同住人在公有住房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同住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属于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不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只有公租房承租继承权。
二、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
人户分离,人居住在房屋内而户口不在,或者户口在房屋内而人不实际居住的现象。根据法律规定,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渡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同住人、实际居住人所有,各项补贴一般由承租人、同住人所有,各项奖励费一般由承租人、同住人、实际居住人所有。
三、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方法如下:
1、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被拆迁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本市无其他住房或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认定为被拆迁房屋应安置人口;
2、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有本市常住户口不满一年的,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本市无其他房屋或者虽有房屋,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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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认定公有住房是如何认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5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 1、“同住人”应当在被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目前,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据此,公安机关对房屋拆迁地区的管理规定,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核发拆迁许可证基地内的,不再进行“冻结”。因此,“同住人”的常住户口应当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前取得的。 2、“同住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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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房怎样认定同住人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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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房和常住人同住应该如何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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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公有住房的同住人的含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按照2001年11月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那么公有住房的“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按照市房地局关于贯彻执行该《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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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如何申请公有住房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9公共住房同住人的认定如下: 1、同住人在公共住房中有常住户口; 2、除特殊情况外,同住人在公共住房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本市同住人无其他住房,或属于居住困难的人,虽有其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