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不属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08:23:29 136 人看过

一、行纪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不属于。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

6.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7.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

8.行纪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以及其他约定的方式订立,无需以特定方式订立。

二、民法典常见行纪合同包括哪些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7、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8、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如果进行的时贸易交易的话,那么一般会接触到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并且是有偿非要式合同,也就是不需要用特定的方式来订立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内容,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一、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区别有什么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
    2023-03-03
    460人看过
  •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并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物,就不存在赠与合同了。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1)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
    2023-06-18
    335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属于是标准的合同格式吗?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3、质量与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商业上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交货,便产生了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报关费等
    2023-04-13
    145人看过
  • 拍卖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吗,怎么规定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4-05-03
    38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属不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一、借款合同属不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1、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仅负担义务而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所以不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1、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2、借款的种类,借款的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3、借款的金额
    2023-06-12
    326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
    2024-01-07
    325人看过
  • 经纪合约属于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经纪合约属于劳务合同。在双方平等自愿、协调一致、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司能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
    2023-08-10
    236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否属于拍卖合同范畴?
    这段文字解释了行纪合同和拍卖合同的定义和区别。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拍卖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因此,拍卖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行 纪 合 同 与 委 托 合 同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一定的活动,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行纪人从事一定的活动。行纪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而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的行纪人需要自己
    2023-09-02
    306人看过
  • 我国经销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一、我国经销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经销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二者的主要区别为: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提供商品的厂商、销售商处买进商品,然后再转卖给第三人,提供商品的厂商与转卖关系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合同关系。经销商依经销合同取得经销商品的所有权,其经销活动的市场风险由经销商自己承担,行纪人以行纪合同并未取得代售商品的所有权,代售商品的市场风险(如因行情变化而滞销等)由委托人承担。经销商在经销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购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行纪人在代售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卖出后的佣金。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
    2023-05-22
    329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实践中,单务合同是合同中的例外,双务合同为普遍表现.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但有例外,如有息借贷属有偿合同但却属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单务合同又未必是无偿合同.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
    2023-06-27
    145人看过
  • 受委托签订的委托合同属不属于单务合同
    委托合同算在单务合同范围之列,同时也可以是双务合同。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并由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则是有偿的双务合同;如果无需支付报酬的,则是无偿的单务合同。一、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首先,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最后,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
    2023-02-27
    156人看过
  • 授权他人经销属于行纪合同吗
    经销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二者的主要区别为: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提供商品的厂商、销售商处买进商品,然后再转卖给第三人,提供商品的厂商与转卖关系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合同关系。经销商依经销合同取得经销商品的所有权,其经销活动的市场风险由经销商自己承担,行纪人以行纪合同并未取得代售商品的所有权,代售商品的市场风险(如因行情变化而滞销等)由委托人承担。经销商在经销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购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行纪人在代售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卖出后的佣金。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
    2023-02-17
    378人看过
  • 拍卖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的范畴
    在本案中,竞买交易并未被划分为行纪契约。行纪合同,本质上是由一名行纪人为委托人所从事的贸易行为提供服务,委托人在此过程中依照合同约定向代理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相反地,拍卖合同应归类于委托合同的范畴。毋庸赘述,委托合同系指受托方以授权人的身份与劳动耗费为授权人处理各项事务,授权人则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酬金的协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4-08-05
    404人看过
  • 行纪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子
    属于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除、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一、代女取款银行拒绝怎么办1、代子女取款被银行拒绝的,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
    2023-03-12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属于合同双务行纪双务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纪律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成立以来,纪律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收取报酬,委托人和纪律人在合同中有义务。因此,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 单务合同属于哪种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1
      1、单务合同主要包括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 行纪合同是否属于继续性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3
      一般来说,行纪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及无需特定格式的一种合同类型。在行纪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仅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同内容的一致意见,即可产生法律效力,无需具备实质性的一方当事人义务履行,也无法采取特殊格式进行规范。 在行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行纪人需承担为委托人提前规划和执行各种贸易事务的职责,作为对价,委托人需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权益。同时,行纪人为实现盈利并满足职业需求所提供的各项
    • 行纪合同属双务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是的。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说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委托人是谁、信用如何。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
    • 订单与协议属于不属于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1、订单属于属于合同。 2、合同作为法律形式的存在,其性质由于合同内容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而各不相同。 3、载明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要件的订单,一般认定为合同。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