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社部: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8:11:46 135 人看过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前,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通知就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明确了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各统筹地区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明确了单位费率确定与浮动办法。各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明确了费率的报备制度。各统筹地区确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费率浮动具体办法,应报省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并接受指导。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应每年将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和变化以及浮动费率实施情况汇总报人社部、财政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我市调整部分医疗保险政策
    近期,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我市调整部分医疗保险政策:一、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理赔可否刷卡结算为切实缓解广大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4年南平市本级和延平区率先开展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刷卡即时结算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受惠面,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在南平辖区范围内实行刷卡即时结算。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人员如何视同缴费年限2015年7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人员视同缴费年限: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若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期间选择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或其他国家规定医疗保障方式的人员,再次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
    2023-05-10
    436人看过
  • 四总部调整改革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
    总后通知要求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据新华社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颁发新修订的《军人伤亡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总后勤部同时下发《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改革。根据《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后,将通过军人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大幅度提高军人伤亡补偿水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保险金标准分别提高6倍和4倍。据总后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前,全军部队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不断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军事训练、科研试验、抢险救灾等任务重、风险大。现行军人伤亡保险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难以有效化解军人职业所带来的伤亡风险损失。这次调整改革,对于减轻军人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和《通知》自201
    2023-04-23
    29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06%、0.12%、0.18%、0.24%、0.3%、0.36%、0.39%、0.42%,较原基准费率下调40%。同时,对执行上述行业基准费率的第八类行业,其基准费率仍按2018年实际缴费费率(即0.4%)执行。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后,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执行此次调整前的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40%,下调后实际缴费费率高于0.4%的,仍按0.4%执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3、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
    2023-03-31
    224人看过
  • 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
    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护等级对应的服务时数分别为30小时/月、40小时/月、50小时/月,服务单价为18元/小时、18元/小时、20元/小时。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其余三类老人享受比例不同。补贴对象及梯度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试点区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的养老服务补贴。(二)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享受80%的养老服务补贴。(三)80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享受50%的养老服务补贴。(四)上述(二)、(三)两类对象中,无子女或90周岁及以上
    2023-05-29
    488人看过
  •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及有关政策
    一、降低全市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1%降为0.65%;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0.5%降为0.3%。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2.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时间满12个月;3.退休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三、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办法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办法由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调整为按月支付。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期间停止参加生育保险的,停发生育保险津贴。
    2023-05-29
    356人看过
  • 上海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自去年10月1日起,本市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按照规定,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期间,用人单
    2023-05-04
    24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调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1
      2018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
    •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上一年度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评估,适当调整企业下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评估时不得向企业收费。企业发生工伤和职业病及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超过控制指标的,应当在行业标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费率;低于控制指标的,应当降低费率。控制指标由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幅度为本行业标准费率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
    • 2018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1、2018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
    • 新社保政策费率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3
      1.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2.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阶段性降至1
    • 2018年5月1日起调整出口退税率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5月1日起根据新的政策,征16%,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