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意外保险赔偿范围介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53:32 188 人看过

1.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之日起的180天之内身故,则可赔付身故保险金;

2.残疾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之日起的180天之内伤残,则保险公司会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来确定残疾等级,并按照合同约定理赔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障,需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才能获得理赔,且有免赔额限制。

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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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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