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泰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泰价检[2007]157号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猪肉等食品类价格调控监管切实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食堂饭菜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稳定食堂饭菜价格。当前副食品市场价格逐步走高,不少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当前的市场价格,多次发文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稳定市场价格,保护群众的利益。各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食堂是群众就餐较集中的场所,且就餐人员都是国家政策需要帮扶照顾的群体。因此,各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食堂饭菜价格管理,主动规范自主定价行为,合理核定每个品种的单位成本,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食品的销售价格。努力保持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食堂饭菜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推行食堂饭菜价格公示制度,是《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也是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公开透明,保护学生、病患者、老残人员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各学校、医院、福利院要认真学习《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增强明码标价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做到依法标价,规范公示,诚实经营。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所销售食品的品名、计价单位、价格、主料重量和主料质地等。公示的内容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物价局将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方法,开展对食堂价格的检查。特别是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将加大查处的力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特别是虚假标价、质价不符和利用其他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以及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459人看过
-
安徽省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232人看过
-
河北物价局关于加强“五一”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242人看过
-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新规格食品加工用碘盐试销价格的通知
159人看过
-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368人看过
-
安徽物价局关于加强11年双节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461人看过
价格总水平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权平均水平。价格总水平调控是指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更多>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的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大庆江北医院搬迁价格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6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
-
物价局关于价格欺诈的处罚是什么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二是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三是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四是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五是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
-
福建法院律师价格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4(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