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清算适用于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41:38 284 人看过

一、非破产清算适用于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将引起非破产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解散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在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当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非破产清算将转为破产清算。

三、非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清算组进行解散清算时,如果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如果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期间没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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