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四种选任清算人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17:50:08 285 人看过

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由主管机关选任。

选任制公务员的概念及范围

选任制,即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选举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

概括起来说,选任制公务员主要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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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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