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有何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2:20:18 491 人看过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至三百六十五条中。

一、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宅基地继承过户办理如下:1、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2、宅基地上的房屋办理继承过户方式如下:继承人需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等资料亲自到国土房管局进行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有效吗

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但是,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私人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达到分户条件申请本村空闲宅基地需交钱吗?

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收费的,但是申请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申请,要满足所规定申请的条件。

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
    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份额,也就是应分摊的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份额。1、共有份额可以协商,书面作出约定;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3、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共有。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共同使用同一宗地的权利。土地共有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主体的多主性。一宗地的使用权必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有。第二、客体的整体性。在实际地表上,无法划分各共有使用权拥有者之间的使用权界线。土地共有使用权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但是,各个使用者之间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以不损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权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后、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份额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占用地表和空间的面积,通常用建筑面积
    2023-05-04
    140人看过
  • 我国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有没有规定
    根据中国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不得申请宅基地。法律条文显示,法律并没有禁止农民租售房屋,但农村村民出售房屋后,农民失去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国家要完善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完善合理、规范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一、国家修路拆迁房屋怎么赔偿国家因修建公路而进行房屋拆迁的,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2023-06-20
    43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什么
    使用权是宅基地的权利人使用宅基地各种形式。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村民怎么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限制性规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什么?宅基地使用管理: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
    2023-05-05
    317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2023-03-04
    110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要求
    (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三)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宅基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要件和限制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那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具有特殊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转让行为的双方都必须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之外,合法有效的转让还应该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双方都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三是得到村集体的同意。1、双方都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衍生权利,因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的限制。为了防止农村集体用地面积的减少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转让双方都必须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案中,原告张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2023-07-04
    198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获得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因此,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也是属于土地使用权证的一种。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到哪部门补办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3-07-23
    202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么?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相关阅读: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
    2023-04-17
    292人看过
  • 我国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何规定?
    1、具体、明确的注明房价和其他的任何费用。对于卖家来说,肯定是价格越高越好,但是对于买家来说,价格肯定是越低越好,买卖双方在价格上面产生的分歧在整个过程中应该是最大的,作为卖家,肯定是不希望自己的房价被砍的很低,但是卖家自己心中,买家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是不能够低于自己的最低价的。所以宅基地买卖合同怎么写?最重要的就是房价和其他的任何费用都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2、注明买卖双方的所有要求。对于买家来说,在购房的时候,拥有很多的选择权,买家肯定是在很多的房子中选择一家价格最优,房子最好的,他们对于买房的要求肯定也会有很多,所以作为卖家的一方,也需要及时的表明自己的要求,并要求写在合同上。宅基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双方要求在协议上全部注明很重要。请问协议宅基地宅基地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宅基地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买卖合同中除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
    2023-07-16
    10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缴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除泗门分中心以外的四条城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三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所有权证书;4、权籍调查结果;5、权利人姓名、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和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6、宅基地或者房屋的位置、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和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地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
    2023-08-18
    447人看过
  • 我国法规和司法上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
    一、我国法规和司法上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个时问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騰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二、农村宅基地标准(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
    2023-06-19
    434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但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
    2023-05-03
    394人看过
  •  私用集体土地的规定: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不得私自购买。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私自购买。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范 围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买集体土
    2023-09-17
    54人看过
  •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三点具体理由:1、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2、从立法本意来说,国家在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收取土地出让金,是对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的一种分配,划拨土地是由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取得的,将其在转让房地产过程中获得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上缴或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上缴国家无可厚非。但是当自然人死亡,发生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继承时,既无土地交易也无土地收益,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将继承混同于转让而收取土地出让金。3、从房地合一以及继承这一法律行为的角度来说,“房随地走、
    2023-03-02
    19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继承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农村的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农村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而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宅基地使用权管理规定
    2023-08-09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宅基地法律是什么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农转非宅基地如何办?我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房产可依协议确定为你,但你农转非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但对房屋仍有权,国土局要拆你房屋应予以补偿。
    •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有宅基地的法律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4
      1、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法律法规是: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 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宅基地占用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1
      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法律法规是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宅基地怎么判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宅基地使用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应相同,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户内所有成员对所申请的宅基地享有同等使用权,而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但未成年人除外。如果在申请建造房屋时是已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则可认定为房子的共同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