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最终的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53:56 266 人看过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属于终局案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额不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纠纷(二)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下列争议:

1.因解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劳动安全和健康以及女职工和青少年特别保护的规定而产生的争议ile工人

3.因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以及雇佣协议4.因经济裁员引起的争议

5.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

6.因事实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7.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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