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2:32:48 392 人看过

产品侵权发生后,如果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而造成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恶意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恶意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是存在着明明知道食品质量存在着问题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不是为了置被惩罚人于死地,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考虑,应留有余地,既要考虑被告人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此种惩罚不至于使其陷于绝境。惩罚性赔偿应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惩罚性赔偿额与实际损害的关系。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的:“惩罚性赔偿的根本宗旨在于适度威慑,适度威慑的关键在于赔偿金额既不多,也不少。如果赔偿低于损害,威慑不足即预防成本较低,加害人会过分从事侵权行为,相反,如果赔偿远远高于损害,威慑将会过度,加害人会把行为缩至不适当的程度,即使所得利益超过了损害,也不会从事该种行为,结果导致有益行为将被阻止。

赔偿额仅为双倍赔偿,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恐怕既不能补偿损失,又不能起到惩戒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助纣为虐。而且这种双倍赔偿的计算方法与我国市场交易的民间习惯也不相吻合。民间交易习惯中的“假一罚十、欠一罚十”的说法,其计算的方法是由出卖人赔偿买受人实际所受损失的10倍,该加倍赔偿的数额取决于买受人在交易中的实际损失额。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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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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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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