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刘氏犯罪团伙疯狂抢劫作案12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44:58 365 人看过

7月28日,在海口市区疯狂抢劫、盗窃的刘氏犯罪团伙成员刘某、刘某杨等21人,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06年8月,一审法院曾以抢劫罪,判处刘某、刘某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刘某、刘某杨、刘某雄、刘某武、刘某明、刘某民、刘某流、刘某雨、刘某庆、刘某昌、刘某龙、刘某山均为海南省乐东县人。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刘某等人分别结伙,在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下贤村、琼山区府城镇高登街等地抢劫作案共十二宗。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28日凌晨约4时50分,被告人刘某、刘某明、刘某雄、刘某雨、刘某武、刘某昌伙同刘某成(外号青蓝,在逃)等七人,携刀窜至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高登街附近寻找作案目标。他们见路边一家米铺的店主王××正准备开门营业,裤袋鼓鼓的,便冲到米铺门口将王摔倒在地对王进行殴打,并强行抢走王裤袋内的现金人民币约1万元。逃离现场时,在门前望风的刘某雄持刀将闻讯赶来的王××的丈夫杜××的手臂砍成重伤。

2005年4月4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雄、刘某杨、刘某武、刘某民、刘某流、刘某龙、刘某山和杨某(在逃)等八人窜到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英才小学对面的草坪上,持刀对正在聊天的一对男女云××和陈××进行抢劫,并将云××砍成轻伤,抢走云××的红色铃木王125c摩托车1辆(经评估,价值人民币2975元)和首信手机1部(经评估,价值人民币750元)以及陈××的十几元现金。事后,刘某武和刘某雄将摩托车开到秀英区销赃,得款人民币1200元由众被告分赃并挥霍。

2005年4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刘某杨、刘某武、刘某流、刘某民和刘启静(刘某进)一起从和平南路海青招待所出来,窜到海口市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见一名妇女梁××和一名老人林××一前一后在附近的人行道上散步,便冲上去分别对二人施暴。刘某民勒住梁广平的脖子,将梁摔倒在地后,与刘某、刘启静一起对梁拳打脚踢,并抢走梁的白色翻盖中兴zte816型cdma手机1部(经评估价值人民币468元);此时,刘某杨则勒住林的脖子将林摔倒在地,随后与刘某武、刘某流以及刘某等人一起围着林拳打脚踢,并用脚猛踹林的头部和身上,随后搜走林装有100多元现金的钱包1个。当夜24时许,林××被120急救车送往海口市医院,次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4月23日凌晨约3时40分,被告人刘某、刘某雄、刘某明、刘某庆伙同阿寮、阿密(在逃)持钢管、竹棍、菜刀、钢筋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到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三公里处海秀实业开发公司19号商住两用店铺门前,先用钢筋钳将院门大锁剪断,进入院内将一只惊叫的看门狗打死,然后撬开店门闯进房内,用竹棍、钢管、菜刀等作案工具将户主杨××、林××夫妇打伤,制服二被害人后,开始楼下楼上搜查东西,并从杨××身上搜出摩托车钥匙,强行掠走1辆红色苏司克sk125一3a型摩托车(经评估,价值人民币4320元)、1部黑色天阔k889型手机(经评估,价值人民币1400元)、1部银白色vk320型手机(经评估,价值人民币630元)、1台容声牌vcd机(经评估,价值人民币150元)和现金人民币2300元。案发后,侦查机关于同年5月7日,从阿寮的女友陈冰银处缴获抢劫的赃物白色vk320手机1部,已退还被害人。

2005年4月2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阿寮、阿欧、阿夷(均在逃)等人,窜到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城湖金花村村口附近,对途径此处的行人陈×、周×进行围攻殴打,并卡住周×的脖子将其摔倒在地,强行搜走周×携带的小灵通1部(经评估,价值人民币120元)、现金人民币300元和陈丹携带的黑色托普518型手机1部(经评估,价值人民币1200元)、手链1条。抢完后又将二被害人推进红城湖里。

海南省高院当天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因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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