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改革分配制度的探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46:14 121 人看过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我所作为一个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经过10来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由单纯的科研事业型,转变为科研生产经营混全型。1996年,我所进行了现代科技企业制度改造,并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在分配实行了以“综合评价,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薪酬分配制度。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们按创收能力制定薪酬办法。全所分为创收类、部分(半)创收类和非创收类3种创收类型。创收类又分为分所(公司)型与三产工贸两种形式,部分(并)创收类也他为科技型与公益服务型两种形式,总所管理部门为非创收类。

①创收部门实行薪酬总额与利润挂钩,以考核目标利润来决定奖罚的分配的方法;

②管理和带有管理功能的业务部分实行以任务目标为考核标准的定岗、定员、定薪酬的分配方法;

③职工个人基本上实行与效绩挂钩的岗位薪酬制。

对创收性的分所(公司),总所核定其当年上交利润总额,并按一定规则核定薪酬总额指标。并对其进行以实际上交利润总额为主的综合考核,来决定兑现其实际薪酬总额。对超额完成上交利润及综合考核良好的,超额部分利润,总所与部分分成,分成比例,向分所(公司)倾斜;对未完成下达利润指标或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按久额大小,扣减不同比例的薪酬总额;出现亏损时,只发一定数量的基本薪酬。

对创收性部门,暂不实行全成本核算,实行定创收指标、定任务指标、定员、定薪酬总额的分配方法,在考核的基础上兑现(或扣或奖)薪酬。对研究开发中心,则推生技术经济责任制,实行岗位职能薪酬加成果奖励与成果产业化利润(或技术转让费)提成的分配方法。在研究开发阶段,按月发入岗位职能薪酬,在成果鉴定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这种奖励不同于正常优秀科技成果奖,数目较大。产业化(技术转让)提成奖,系在成果产业化后(技术转让后)从获得第1年起,连续5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利润给成果完成人。

对非创收部门,实行与全所效益挂钩的岗位薪酬制。首先按任务需要定岗,再以满负荷运行定员,然后每季度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系数并按全所创收性分所(公司)的人均薪酬额的一定比例兑现(扣、罚)薪酬。

部门内部职工薪酬发放原则:各部位根据总所下达的薪酬总额,自行制定职工分配方案,报总所备案后执行。在薪酬分配中既要考虑岗位责任,更要充分考虑职工个人的工作绩效,拉开差距,保证骨干的收入,绝不能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部门内部分配应留有余地,以丰补歉,不至大起大落,一个财政年度结束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算,多扣少补。职工薪酬每月分两次发放,两次的发放比例由各部门自定。

所级领导的考核由职代会主席团成员评议,并听取监察处意见后提出的建议。副所长由所长参照建议予以考核审定。中层干部的考核系数由所长参照建议予以考核审定。中层干部的考核系数由所领导负责确定。创收性和半创收性部门的中层干部薪酬系数1的部分回排泄部门按本部门人均数提取。系数1以外的部分由总所发放。

按国家工改制度套改的职务等级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只用于职工退休后计发退休费和调出所外工资转移。

薪酬制度与往常的分配办法最大的判别是:取消了“工资”和“奖金”的界线,具体到个人,已不存在“工资”这一保底线。以往无论效益如何,在每月的发薪日,按国家文件定的工资数额会一分钱不少的得到领取,而今天,分所效益要达不到指标,发薪日领取的薪酬就会低于往日,如果分所利润出现亏损,发薪日领取到的数额可能会比其本的档案“工资”少,甚至可能就是生活费的数额(这种情况所内未出现过)。薪酬不再分为“工资”和“奖金”两部分,而是把两部分捆在一起,并按各人每时期的实绩考核结果予以兑现薪酬,进行动态操作。

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初步取得了以下成效。

1、分所领导普遍增强了当家的观念,一改过去工资由总所统一支付,计入分所成本,有利润就拿奖金,无利润不拿奖金,不愁没饭吃的思想。效益好的时候,也不会分光吃光。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2、分配政策向骨干倾斜,大部分骨干对自己的收入表示满意,表明薪酬制度在拉开差距和稳定骨干队伍方面是有成效的。

3、基层群众对分配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以前有加强,改变了过去凭职务、职称、工龄取报酬的旧观念,大家已逐渐接受按工作贡献分配薪酬的新观念。

4、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现在人们的思想不再是图清闲,而是怕没活干。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今,你不去找任务,不去积极开发新产品,不去积极开拓市场,你就会被社会淘汰。有部分同志要求所内调动,理由是原部门工作量不饱满。

我们认为这种薪酬制度还有它不够完善的地方,例如: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效益,下达薪酬总额指标。因为不是每个部门都搞生产,有的部门承接的大工程合同,时间跨度两三年,两个月结算效益较麻烦,且不那么准确,部门在分配中,具体操作繁琐,工作量大,运作成本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薪酬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制度的措施方法,并且在探索新的分配办法——“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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