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施工合同时有哪些人必须参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02:39:49 319 人看过

一、当涉及施工合同时有哪些人必须参与

通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

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

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认定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n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n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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