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是不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1:06:43 364 人看过

一、丈夫去世妻子是不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结婚后将由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家庭,所以作为妻子理应协助男方赡养老人。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嫁出去的女儿是不是有义务赡养父母

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嫁出去的女儿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结婚了而消除,不论是不是结婚子女都要赡养父母。如果女儿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

尽赡养义务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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