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55号令)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0年第56号令)(以下简称“两令”)颁布施行以来,我省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以及惠州、中山、广州、东莞、惠阳和宝安等沿海市、县利用过期外商前来投资执着较好的有利条件,积极贯彻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和经验。省内其余地区也在进行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两令”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引进项目。通过有偿出让国有土地,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了体现,及时回收了一部分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资金,减少了土地的闲置和滥用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偿、有限期使用国有土地的观念亦渐为人们所接受:“两令”规定由国土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充分,符合国际惯例,投资者乐于接受,也较放心。普遍认为比过去出租场地、厂房的做法更具可靠性和稳定性,愿意大额投资、长期经营。但是,当前仍有部分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贯彻实施“两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有关政策存在一定疑虑,贯彻实施的积极性不高;少数地方在实施中,用地审批、统一出让管理把关不严,出现了一些集体或国营单位直接向外商出让土地或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在出让地价方面往往为吸引外商,竞相压价,有损国家整体利益和影响到土地利用效益的合理发挥。同时,还普遍存在着法制工作滞后、管理措施不配套、经验不足等问题,影响了“两令”的全面、正确实施。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两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务院“两令”的贯彻实施不仅关系到国家开放改革总方针的正确贯彻执行,也与我省经济的发展以及强化城镇土地管理密切相关,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实施的有关工作,努力扩大实施的范围。从现在起,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和沿海开放城镇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特别是台商用地),原则上要通过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余地区也应从实际出发,首先对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用地实行有偿出让。外商抽次成片开发经营土地只限于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实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在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国土部门会同计划、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市、县国土部门负责实施,国土部门负责统一征地和统一与用地者签订出让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包括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国营工矿、农林企事业单位均不得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和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发〔1989〕49号、38号),防止越权批地和大量闲置土地现免再度发生;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并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扣除经核定的土地出让业务费后,应及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并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和中央,土地开发建设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在留用数额内核拨。对出让地价要加强管理。目前可由省国土厅会有关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参照执行,市、县人政府可结合实际规定基准地价,不得随意压价。对于“两令”颁布旅行后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租、抵押)的,要按国务院55号令和国发〔1990〕31号文规定报批和办理登记。原属行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补交出让金。国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非法转让土地和违反出让收入管理规定的,要予以纠正,依法查处。
三、要抓紧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的配套工作。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出台前,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贯彻实施“两令”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实践不断总结和改进。为了更好地取得经验,除了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要继续探索用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外,建议将惠阳县、宝安县和中山市增列为我省贯彻实施“两令”、吸引外商投资工作的试点,由省国土厅和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土厅
1991年5月3日
-
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
365人看过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三年四十七号文件的通知
469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省革委会[1978]193号文的通知
155人看过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的补充规定(摘录
348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
424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执行国办发〔1993〕5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23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贯彻执行的是国务院关于全国职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的规定,是否合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每日及平均每周工作时间的最长限度。企业实行的工时制度,只要在《劳动法》规定的工时长度内,就是合法的。《劳动法》于1995年1月实施后,国务院于1995年2月作出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全国职工
-
-
贯彻执行是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1贯彻落实就是要通过周密明确可行的计划或措施来达到彻底实现或体现这种精神(政策方针方法) 两者的区别在于贯彻执行强调行动的过程,能不能实现没有体现出来。 贯彻落实他包含贯彻执行,体现具体实现。
-
国有土地上国务院令第59O号21条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
如何理解和贯彻执行质量方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是企业管理者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是企业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方针的基本要求应包括供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和需求,也是供方质量行为的准则。一般包括:产品设计质量、同供应厂商关系、质量活动的要求、售后服务、制造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检验的要求、关于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质量方针的基本要求应包括供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和需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