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31:57 480 人看过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大会相关文章
  • 我国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一)我国对宪法实施监督的历史发展建国后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27条),从此确定了我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但除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和省的违宪决定等文件的职权(第31条)外,缺乏有关监督的具体程序,并且实践不多,可以说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在当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后来在左倾思想的干扰下,宪法本身也没有得到充分实施。1975年宪法对于监督宪法实施的问题只字未提。十年动乱,权利无保障,宪法不起作用,也谈不上什么合宪性审查。1978年宪法在条文中恢复了监督宪法实施的字样,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在具体制度上仍然没有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只举行一次会议,会期不满一个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常性地监督宪法的实施,也不切实际。(二)现阶段的宪法监督制度现阶段的宪法监督制度是由1982年宪法规定的
    2023-04-24
    482人看过
  • 新旧公司法中的股东知情权制度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因而,世界各国在制定公司法时都对股东的知情权作出一定的规范。我国公司法也不例外。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关于知情权的规定较之已往的立法更为详尽和具体。一、我国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法律界定股东在什么范围内享有知情权是各国公司法所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其权利边界究竟应止于何处,各国规定未尽一致,我国公司法修改前后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修改前的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制度中规定了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则被规定在“股东大会”制度中。根据旧公司法,有限责任能够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主要体现为“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仅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见,立法者将公司知情
    2023-06-09
    387人看过
  • 监事会可以监督股东大会吗
    监事会是公司专事监督职能的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以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为监督对象。监事会资格任期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一些国家允许法人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积极和消极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但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成员的卸任与免职的原因和方法与董事基本相同,即监事在任期届满时自然卸任。监事还可能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职务监事会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
    2023-06-13
    65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股东会决议回避制度?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司法关于股东会决议回避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公司法保密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关于保密协议,是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公司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
    2023-07-16
    103人看过
  • 公司最新股东退出制度的解读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导致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破产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法律依据《公司法
    2023-07-05
    383人看过
  • 新公司法强化监事会制度
    新公司法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该法第54条新增的职权包括:(1)弹劾权。监事会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2)股东会的召集权与主持权。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3)提案权。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4)诉权。监事会有权对违反诚信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其次,强化了监督手段,尤其是签单权。
    2023-06-05
    102人看过
  • 如何让股东合法监督自己的公司
    监督公司经营监督机制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即谁有权力监督、监督的对象是谁。公司内部的所有人都是被监督的对象,同时也是有监督权力的人。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受到国家和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监督,同时股东彼此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监督的关系,重点表现在防止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如何保护1996年,王某与刘某及其他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王某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设计与谈判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营利。但到2000年时,公司突然新吸收了一名新的股东,而作为出资3万元的股东王某对此事却一直不知情,而且该名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某即被剥夺了作了股东的各项权利,依照公司章程本应享有的按时查阅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的签名,公司还私刻了工商局的印章,从而制作了假的公司章程
    2023-07-23
    37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
    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第九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
    2023-06-05
    447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督制度是怎么样的
    取保候审监督制度是定期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审查、跟踪考察和清理,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否存在和是否继续存在等事项进行复审,杜绝滥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况。按我国法律,公检法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但对它们的监督却是难以到位。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从长远来说,有必要对现行取保候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主要有两种做法可供参考:一是采用司法审查制。即将取保候审的决定权统一到法院。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都必须由法院批准。它的好处是维护了司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又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因为只有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最能确保没有倾向性。二是检察监督制。在三机关仍然都有取保候审决定权的前提下,强化检察机关对取保候审决定的监督权。具体做法是公安机关和法院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必须向检察机关备案,接受审查;犯罪嫌
    2023-06-02
    452人看过
  • 试论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
    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职能,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作为股东大会的起始,召集制度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公司利益的维护、股东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召集制度基础之上。本文试图通过对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意义的阐述,对召集条件、召集权人和召集通知公告的比较与分析,来构筑该制度的完整体系,以此希望能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关键字:召集制度、召集条件、召集权人、召集的通知与公告一、概述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会议体机关,其权利的行使需召开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会议,始得为之。但是,由于股东大会的性质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股东大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经常、随意召开;而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制度是为维护股东权益而存在,也应该在必要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以防止该制度被不合理“架空”,损及股东利益。因此,由法律规定合理的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便成为了必要。一般认为,股东大会的
    2023-06-13
    191人看过
  • 仲裁制度中司法监督的现状
    我国《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在仲裁庭没有开庭审理前,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在一定情形下享有优先的裁决权。另外,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还有权监督仲裁庭是否按照我国《仲裁法》及仲裁的规则取得仲裁权,是否按照仲裁程序行使仲裁权。对于国内仲裁的裁决,人民法院可以维持、撤销或不予执行;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执行。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目前仲裁中的司法监督并不尽如人意。其一,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双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而请求裁定的机关不一致时,人民法院享有优先决定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启动和继续的重要依据,对该协议效力的审查是仲裁活动的组成部分,将它分离出去,有碍仲裁的及时性,也影响仲裁的独立性。从现代国际仲裁立法的趋势
    2023-08-17
    426人看过
  • 合法监督公司经营时的公司股东属于谁
    股东合法监督公司经营的方式有:1、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股东的咨询权、建议权案情介绍:2005年7月11日,上海通商投资研究所朱长春先生、陈浩先生,以流通股股东身份向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600555)发送了一份《股东专函》。二人凭借经济学常识和经验研究发现,茉织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存在瑕疵,治理结构亦有一定缺陷。管理层极有可能在实施经营、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行为过程中,影响或损害到股东净资产权益和二级市场市值权益,且其中部分决策行为(如委托理财行为、资产出售行为等)已经损害了股东利益。7月20日,朱、陈二人与茉织华公司董秘许鸣放先生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建议及对潜在威胁公众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纠正的有效方法,希望能
    2023-08-10
    359人看过
  • 法律规定持股多少的公司股东能参加股东大会
    一、法律规定持股多少的公司的股东能参加股东大会?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论人持有公司多少股票都是属于公司的股东,都有权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
    2023-04-12
    222人看过
  •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转让制度
    一、知识点剖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质,股东之间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因此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做了限制性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
    2023-04-12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股东大会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中的年度股东大会的参加制度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7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体现了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由股东自行决定。 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怎样合法监督公司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9
      股东合法监督公司经营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方式,合法监督公司经营。
    • 公司法上监事会控制的股东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法监事会有下列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三人。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 什么是现代公司制度的股东会制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1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按年度召开的则可称为股东会年会。临时会议是根据临时需要不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为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规定新规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9
      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