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保健条例》(卫女发〔1993〕11号)精神,所有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都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宣传更年期生理健康知识。经县(区)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治疗效果不明显,不适合原工作的,应当临时安排合适的工作。各单位应每1-2年对更年期女工的妇科疾病进行一次检查和治疗
女工经期,除不安排她们参加禁止从事的工作外,还应建立女工经期证。在女工集中的单位,必须建立配备冲洗设备的女工诊所,特别是对从事巡逻作业和长期站立作业的女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七十四条规定:“女工人数最多的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当设立女工诊所,女工保健室由候诊室和治疗室组成。候诊室应配备洗手设备和洗手池。处理间应配备温水箱和冲洗装置。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数据确定。根据女工人数最多的阶层:100-200人,设立一个。当数字超过200时,每增加200就增加一个女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至4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设置了简易的温水缸和灌水器。对于流动和分散的工作,单位可以给女工发放一个人的冲洗液p>在孕期内,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的劳动,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经医疗部门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工一般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计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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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更年期享有哪些权利,女职工月经期保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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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三期”内享有哪些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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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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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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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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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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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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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妇女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8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国家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已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有: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应享受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从事夜班劳动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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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6(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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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的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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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女职工有哪些保护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0劳动法对女性特殊保护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 (三)对女职工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